保障医患权利 深圳大医院门诊限号将有法可依

2016-08-30 19:40 来源:网友分享

  如何更好保障医生和患者的权利,发生医患纠纷如何处理,门诊医师该不该限号……8月25日,深圳市通过了被称为深圳医疗“基本法”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这也是国内首部地方综合医疗条例。

  门诊医师每天接诊量将受限制

  有了小病小痛就往大医院跑;医生一天看100多个号,连吃饭都顾不上吃……从《条例》正式实施那一天起,大医院门诊限号将有法可依。根据《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门诊医生类别和专业特点安排每日接诊患者的人数,以保障患者的就诊时间。

  深圳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限制医生接诊量是对今后医院门诊实施限号,对医患双方都有利。其主要原因是因为,深圳市各大医院人满为患,一个医生经常一天看100多个病人。医生长期超负荷工作,不利于自身身体健康,病人的就诊时间也得不到保障,间接造成医患关系紧张。

  推行医保费用差别支付制度

  在推行分级诊疗制度上,深圳市决心明显。《条例》明确要求明确二、三级医院主要承担急诊、住院、疑难危重病症的诊疗服务和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医学科学研究及教学工作;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基本诊疗、康复和护理服务。二、三级医院可以根据深圳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限制接诊非急诊、非转诊患者。

  要让患者的首诊真正留在基层医疗机构,除了对门诊医师限号,与之配套的还有医保费用的变化。根据《条例》要求,深圳市社保部门要健全与分级诊疗相衔接的医保费用差别支付制度,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引导患者对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的相关政策。这意味着,今后到基层医院看病将更便宜。

  用立法促医改,增强改革权威性和稳定性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法讲师邓勇指出,深圳突破了现有医疗相关法律的限制,通过行使特区医疗改革先行先试权,用立法的方式促进医疗改革的发展,保障医疗改革的成果,增强改革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立法采取了“分阶段、抓重点、解急需”的立法策略,就医疗服务事业中亟待规范和解决问题先行立法,主要涉及医疗资源配置、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医疗服务规范、医疗责任保险、医患纠纷处理、医疗监管和提高违法责任等内容,从而有效满足深圳医疗事业发展的基本需要。这种立法策略,能确保改革的实时性、有效性和稳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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