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夫妇育二孩引关注 人大代表吁多管齐下破家庭愁题|孕产妇|全国人大代表

2017-06-02 20:11 来源:网友分享

“从医学角度来看,男女在35岁已经过了最佳婚育年龄,尤其是妇女,高龄孕产妇相对于最佳生育年龄怀孕的妇女将面临更多的风险。”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奉化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4日在北京提出,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关注高龄夫妇的生育问题,改善高龄孕产妇的工作环境,适当延长高龄孕产妇的产假。

“全面两孩”政策落地,然而,职业发展、养育负担、医疗资源短缺等影响着一个家庭生育二胎的意愿,生或者不生,部分家庭陷入两难选择。

“切实减轻家庭养育负担。”面对养育负担,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建议,将税收和财政分配与人口规模和生育率提升直接挂钩,确保教育资源的规划和配置足以维持可持续的生育状态,将幼儿园甚至托儿服务纳入义务教育,养老金分配让养育更多孩子的父母获得更高的收益。

“二孩”的问题不仅于此,“二孩”政策放开后面临一方面压力是,育龄妇女特别是高龄产妇数量激增。全国卫计委数据显示,全国符合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超过9000万人,60%超过35岁,更严峻的是,50%育龄妇女为40岁以上,生育风险较高。

同时,一些女职工认为生育二孩会影响自己的职业发展,特别是处于职业发展最佳时期的女职工,选择生育二孩就可能错过晋升机会。

傅企平认为,应该进一步贯彻落实优生优育政策。他建议,改善高龄孕产妇的工作环境,各企事业单位应该主动关心本单位高龄孕产妇的身心健康,怀孕期、哺乳期的高龄妇女宜调整到相对轻松的岗位,制定政策适当延长高龄孕产妇的产假。

今年随着全面二孩的放开,“儿科医生荒”等儿科医疗资源短缺再一次引发关注。

“政府应借此机会加强对孕妇儿童(医疗)的投入,增加保障的供给。”全国人大代表、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主任陈海啸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因为风险高收入低,现在的妇科产科医生比较缺乏,国家应该把它看做是一个改善妇女儿童保健系统的机会,如适当增加财政拨款。

“两条腿走路。”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医科大学原校长瞿佳建议称,要鼓励临床医学毕业生到儿科的位置上去,此外,出台倾斜政策来鼓励儿科发展,强化儿科医生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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