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4 13:57 来源:网友分享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宿迁市需纳入医疗救助人数已达25万余人。上半年,宿迁市累计实施城乡医疗救助221926人次,其中,直接救助20732人次,资助参保参合201194人次;累计支出4899.8万元,直接救助支出2969.9万元,资助参保参合资金支出1929.9万元。
宿迁市按照医疗救助资金增长机制要求再次提高宿迁市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医疗救助对象方面,个人实际负担比例由以前不低于65%提高到不低于70%,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3.5万元。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弃儿童等特困群体救助比例也由以前的不低于65%提高到不低于70%。参保参合对象方面,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孤弃儿童,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市、县(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符合救助条件的参核退役人员等六类对象全额资助参加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结算方式方面,今年,各县(区)民政部门全面按照“一站式”同步结算的方式,将当地政府确定的医疗救助对象纳入医保范围,全面实行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无缝衔接的“一站式”同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