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女婿是亲生儿子 女儿却不是亲生女儿

2018-03-21 10:46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钱如萱

  女儿要结婚本是喜事一桩,然而见到女婿后岳父却发现长得很像年轻时候的自己,经检查居然意外发现女婿是自己的亲身儿子,女儿却不是自己的亲身女儿。乍看之下,这应该是某部电视剧或小说里的情节,然而,这确是实实在在发生在我们生活中的一件真事!

  郭大爷的女儿要和邻村小伙订婚了,双方父母见面时,大爷却发现亲家母是他的初恋女友,准女婿跟自己年轻时长得非常像。出于怀疑,也为求个心安,郭大爷与两个孩子都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让人大跌眼镜——儿子是亲生的,女儿却不是亲生的!原来,郭大爷的老伴怀过几次孕,孩子都没保住。又一次怀孕后,大爷在外做生意,郭大爷老伴为了保胎,便回娘家保胎,然而孩子依然没保住,大妈为了瞒住郭大爷,便从别处抱养了女儿,也便有了现在女儿要结婚的事。无独有偶,又或者是命中注定,保养的女儿居然和初恋为自己生的儿子在一起了。好在事情还是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双方打消了心结,决定让过去的就这样过去,最终还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吃瓜群众表示,电视剧都不敢这样拍。

  那么,这个案例中就有一个问题引发我们的思考了:郭大爷的养女和自己的亲生儿子到底能不能结婚呢?对此我们就需要先了解一下我国《婚姻法》中关于男女结婚的相关知识。我国法律规定符合一下条件的男女可结婚:(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即男方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年满二十周岁;(2)双方自愿结婚;自愿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男女本人自愿,而不是父母或其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本人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就本案例中的男女当事人来说,双方自愿,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因此从法律的意义上说是完全符合结婚的条件的。就这对青年男女来说,追求爱情是他们的自由,他们本是无错的,这之间的种种误会和隔阂都是由上代人造成的,无论如何也不该让他们二人去承担过错,好在双方父母也比较开明,让他们结成两姓之好。最后,阳光总在风雨后,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们也希望这对年轻男女在经历挫折之后能够像王子和公主一样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相信他们在经历了这件事之后也会更加珍惜彼此,更会把握如今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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