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5 21:29 来源:网友分享
深圳新医保缴费规定引争议。近日征求意见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2017年及以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的人员,累计医保缴费年限需满25年,否则不可享受医保。
这一规定引起了深圳市民的诸多疑问。因为根据原有办法,深圳退休人员的医保将由养老保险基金代缴,且无缴费年限规定。而按照新规定,退休后,退休人员的医保费将自行承担,且须缴满25年。
如此一来,新条款将退休医保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颠覆了过去不管缴费多长时间,退休时均可不用自己缴费而享受医保待遇的规定。
对此,有不少市民认为缴费期限太长了,有人甚至用“缴费缴到老死”来形容。
目前,该办法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将会继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