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发现部分减肥药含违禁物

2016-08-05 20:08 来源:网友分享

  

  2016-07-15 讯  近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现有减肥类产品添加“盐酸西布曲明”和“酚酞”的违法行为,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专家提醒消费者要理性服用减肥类保健食品。严格按照批准的说明书服用,不能代替正常饮食。

  违禁药物1:盐酸西布曲明

  对于盐酸西布曲明可能大家都不陌生,知名品牌“曲美”曾推出过一款名为“盐酸西布曲明胶囊”的减肥药,这款减肥药还曾登上各大媒体的广告位,可谓风光一时,但由于我国对于盐酸西布曲明的管控,最终这款产品于2010年被迫下架。除此之外,长澳制药澳曲轻也是如此。

  盐酸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药物,曾用于肥胖症的治疗。曾于1997年经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上市,随后在欧盟、澳洲、加拿大、日本等多个国家获得批准上市,2000年在我国上市。

  2009年12月,欧洲药品管理局(EMEA)发布研究报告显示,与安慰剂对照组相比,服用盐酸西布曲明的患者发生严重、非致死性心血管事件的风险增加。欧盟、英国等国家和地区先后停止使用盐酸西布曲明类药品。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组织相关专家对西布曲明在我国使用的安全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减肥治疗的风险大于效益,并于2010年10月通知要求停止生产销售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及原料药。目前盐酸西布曲明作为减肥药已在全球大多数国家停止使用。

  盐酸西布曲明容易导致口干、厌食、失眠、便秘以及持续性体温较高等情况出现,大家如果在服用食物后(保健品)出现以上症状就要注意该食品成分是否含有该类违禁药物。

  违禁药物2:酚酞

  酚酞是化学品和临床处方药,有严格的适应症,需在医生指导下应用,若长期过量服用可能引发严重的副作用。

  酚酞在制药上作为医药原料,其药品名称为酚酞片,主要用于治疗习惯性、顽固性便秘。过量或长期滥用,可造成人体电解质代谢紊乱,严重时甚至可诱发心律失常。婴儿和哺乳期妇女禁用,幼儿和孕妇慎用。

  对于以上两种违禁药物,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盐酸西布曲明和酚酞不属于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禁止在食品(含保健食品)中添加使用。

  监管部门将其作为抽检监测和日常监管重点,一旦发现食品(含保健食品)中添加了盐酸西布曲明或酚酞成分,将给予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还将移送公安机关。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含保健食品)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拨打12331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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