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4 07:10 来源:网友分享
国家食药监总局的一则连夜通告,最终将“维c银翘片风波”定性为一场由于香港卫生署的不严谨操作导致的“乌龙”事件。
日前香港卫生署称,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维c银翘片含有违禁成分非那西丁和氨基比林,此两种成分对人体副作用较大。这个通告引发内地维c银翘片的危机。
昨日深夜,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初步调查通报。通报称,根据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比对,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维c银翘片为绿色薄膜衣药片,香港医院管理局所检验的是白色药片,二者的颜色外观完全不相同。
“此事是香港卫生署的公务人员操作失误,根本不是维c银翘片,而是一种类似去疼片的药物,含有非那西丁和氨基比林。”一位接近国家食药监总局的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通告称,此事发生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派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赴香港卫生署进行了现场比对取证。根据香港卫生署提供的通报函,香港医院管理局所检验的产品样本是由患者交给医院化验的。香港医院管理局接收的产品样本是已开封的产品塑料瓶,内装有一粒白色药片,没有外盒和说明书,香港医院管理局在检验前已拍照留证。
食药监总局表示,深圳市药品检验所已对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8个批次维c银翘片进行了抽样检验,其中包含与香港卫生署网上配发的图片显示相同批次的产品。8批样品检验全部符合规定,产品含有的三个有效成分“维生素c、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均已检出且含量均符合规定;对于香港方面检出的非法添加成分“非那西丁”和“氨基比林”,深圳市药品检验所检验的8批样品中均未检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加强与香港卫生署的沟通,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
此前一天,食药监总局的通报也称,涉事维c银翘片的初步检验结果显示,未检出非法添加的“非那西丁”和“氨基比林”成分,与香港医管局检验结果不一致。
有广东三甲医院主任药师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维c银翘片的法定成分中并不包括这两种成分,而香港医管局的化验结果却显示该药品含有非法成分,这说明香港患者提供的并非维c银翘片。
“上午公司已经派出人员与香港卫生署协商,初步可以确定香港女患者购买的维c银翘片为假药,是有厂家假冒我们公司的产品。”深圳同安董事长庄小新昨日傍晚告诉本报记者,此事对公司影响很大,公司会尽快协助香港和内地药监部门查明此事以证清白。
“国家食药监总局只是暂停了我们公司的销售,对终端的销售没有要求停止。所以我们从19日晚开始就停止出货了,不过有些连锁药店看到公告后主动下架了。”庄小新告诉记者,现在药监部门已经查明公司的产品合格,相信几天后就能恢复销售。
目前在维c银翘片市场中,贵州百灵生产的所占市场份额最大,约为50%。按照2012年贵州百灵生产及销售维c银翘片80亿粒、产值2.6亿元来计算,2012年维c银翘片这一品种全国总销量约为160亿粒、总销售额五六亿元。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市场部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薄膜衣、糖衣等各种品规的维c银翘片零售价在3元~4元,由于为otc,大部分销售集中在零售药店系统,诸多企业竞争激烈,“这个品种生产厂家的行业平均毛利率大概为50%,除去营销和渠道的成本,利润率大概是30%,不算是利润高的品种。”
香港卫生署:所验维c银翘片与深圳同安产品不同
香港卫生署18日呼吁市民不要购买或服用深圳同安药业所生产的“维c银翘片薄膜片”,该药同一批次的样本经深圳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测并没有发现禁用西药成分。香港卫生署今天发表声明,根据深圳市药监局提供的资料,香港医院管理局所化验的药片样本与深圳同安药业所生产的同名产品有所不同。
香港卫生署介绍,香港医院管理局是根据病人送交医院的产品瓶中的一粒白色药片进行化验,而深圳药监局提供的资料显示,深圳同安药业所生产的同名产品是深绿色药片。
香港卫生署表示,正就事件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持紧密联系,并已与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官员举行会议以跟进事件。
香港卫生署重申,该署没有剩余产品样本作进一步覆验。卫生署截至目前也没有发现其他品牌含有没标示或已被禁用的西药成分,有关呼吁不包括所有企业生产的同名产品。
另外,香港卫生署强调,香港没有维c银翘片进口作销售的记录,也没有该产品申请药物注册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