螃蟹很多人都喜欢吃 你知道怎么选购螃蟹吗

2017-04-10 23:08 来源:网友分享

一、吃螃蟹过敏怎么办呢

  1.如果过敏症状比较轻微,可以不服用任何药物,也无需特殊处理,过1,2天会自愈。

  2.如果过敏症状比较明显,全身瘙痒难耐,可以尝试服用常见的抗过敏药(如氯雷他定)。

  3.在服用抗过敏药的同时,还可以加服维生素C。

  4.在服药同时,还可以在瘙痒红疹的皮肤上涂抹皮炎平软膏。

  5.如果出现呼吸困难、手脚发冷、心慌等要立刻上医院就诊,并说明之前食用过螃蟹。

  6.过敏期间不能再食用螃蟹、虾等海鲜食品,也不要食用油腻和辛辣的食物。

  如果过敏症状比较轻微,可以不服用任何药物,也无需特殊处理,过1,2天会自愈。如果过敏症状比较明显,全身瘙痒难耐,可以尝试服用常见的抗过敏药(如氯雷他定)。?在服用抗过敏药的同时,还可以加服维生素C。

二、螃蟹的选购技巧有哪些

  

  优质蟹的背甲壳呈青灰色,有光泽,腹部为白色,金爪丛生黄毛,色泽光亮,脐部圆润,向外凸,肢体连接牢固呈弯曲形状,个大而老健,如果背呈黄色,则肉较瘦弱。另外,如果是活动有力,四处乱爬的蟹则是健壮的好蟹。

  

  对经眼看外观符合要求的蟹,要逐个用手掂一掂它的分量,手感重的为肥状的蟹。此招不适用于河蟹和活的海蟹,因为这些蟹常常会被五花大绑。

  

  剥开蟹的脐盖,若壳内蟹黄多、整齐,凝聚成形,则此蟹为好蟹。

  

  如果购买的是已死的海蟹,要观察蟹的腿,完整无缺,轻拉蟹腿有微弱弹力,表明是新鲜海蟹,若不新鲜的海蟹,轻拉蟹腿,不仅没有微弱力,而且蟹腿容易断落。

  

  如闻到海蟹有腥臭味,说明海蟹已腐败变质,不能再食用。食用腐败变质的海蟹极易造成食物中毒。

  适时食用

  农历九月前后,雌蟹性腺成熟,肉丰满;农历十月之后,雄蟹性腺成熟,肉丰满,因此,要适时食用。

三、螃蟹的食用禁忌有哪些呢

  研究发现,活蟹体内的肺吸虫—高脚蟹虫幼虫囊蚴感染率和感染度是很高的,肺吸虫寄生在肺里,刺激或破坏肺组织,能引起咳嗽,甚至咯血,如果侵入脑部,则会引起瘫痪。据专家考察,把螃蟹稍加热后就吃,肺吸虫感染率为 20%,吃腌蟹和醉蟹,肺吸虫感染率高达 55%,而生吃蟹,肺吸虫感染率高达 71%。肺吸虫囊蚴的抵抗力很强,一般要在 55℃ 的水中泡 30 分钟或 20% 盐水中腌 48 小时才能杀死。生吃螃蟹,还可能会被副溶血性弧菌感染,副溶血性弧菌大量侵入人体会发生感染性中毒,表现出肠道发炎、水肿及充血等症状。

  孕妇是不能吃螃蟹的,整个怀孕期间都不应该吃螃蟹。

  螃蟹肉味鲜美、营养丰富,含有大量蛋白质和脂肪,较多的钙、磷、铁、维生素等物质。每 500 克螃蟹中含蛋白质 49.6 克、脂肪 9.3 克、糖类 27.2 克、磷 1.088 毫克、铁 33.6 毫克和适量维生素 A 等。它既是滋补品又是佳肴,很受人们的喜爱,常是喜筵上的主菜。但对孕妇来说并不适宜。

  螃蟹不仅是佳肴,还可入药。常见的有大闸蟹、毛脚蟹、海蟹、湖蟹、江蟹、河蟹等。螃蟹主要供食用,药用以河蟹为多。《珍珠囊补遗药性赋》说,蟹主热结胸,黄能化漆为水,爪能破血堕胎。《雷公炮炙药性解》中记载,蟹主散血破结,益气养精,除胸热烦闷。捣涂漆疮,可治跌打损伤,筋断骨折,淤血肿痛及妇人产后淤血腹痛、难产、胎衣不下等症。蟹爪 60 克,辅以黄酒,加水同煎,再入阿胶,即为催产下胎药。

  鉴于以上药性,孕妇不宜多吃螃蟹,如果坐月子期间是母乳喂养宝宝的话,也有可能影响到宝宝。有习惯性流产的孕妇更应禁忌。

四、哪些人不能吃螃蟹呢

  肝炎患者不宜食螃蟹。肝炎病人由于胃黏膜水肿、胆汁分泌失常、消化机能减退,而蟹肉含有丰富的蛋白质,不易消化吸收,往往易造成消化不良和腹胀、呕吐等。

  心血管病人忌吃螃蟹。螃蟹含胆固醇较高每100克蟹肉中含胆固醇235毫克,每100克蟹黄中含胆固醇460毫克,冠心病、动脉硬化症、高血压、高血脂症的患者,食用含胆固醇过高的食物,会引致胆固醇增高,加重心血管病的发展。

  有伤风感冒、发热的人不宜吃蟹。伤风感冒者的饮食应以清淡为主,高蛋白的螃蟹不易消化吸收,吃后易使感冒难愈或使病情加重。

  凡脾胃虚寒者应不吃或少吃蟹。螃蟹性寒,吃后容易引起腹痛、腹泻或消化不良等症。慢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最好也不吃螃蟹,因食后易使旧病复发或病情加重。

  有过敏体质的人应忌吃螃蟹。此类人吃了螃蟹后,特异蟹蛋白通过通透性增高的肠壁进入肌体而发生过敏反应,产生大量组织胺等,引起胃肠等平滑肌痉挛、血管性水肿,而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有的还会引起荨麻疹或哮喘。此外,患有皮炎、湿疹、癣症等皮肤疾病的人也要慎食,因为吃蟹可使病情恶化。

  患有胆道疾病的如胆囊炎、胆结石症的人不宜食螃蟹。胆囊炎、胆结石的形成与体内胆固醇过多和代谢障碍有一定关系,吃蟹易使病情复发或转重。

  孕妇宜少吃或不吃螃蟹。中医认为,螃蟹性寒凉,有活血祛淤之功,故对孕妇不利。

  老年人不宜多食螃蟹。因老年人消化系统脏器功能衰退,消化吸收能力差,故食蟹应以品尝为主,不宜多食。而幼儿因消化器官发育不完善,消化吸收能力较差,所以也不宜多食螃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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