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应该如何护理 常见预防措施有哪些

2016-11-17 15:05 来源:网友分享

一、肺结核常见的护理办法有哪些

  对症护理

  1、最好给病人一间空气流通,阳光充足的房间。如无条件者,病人可单独睡一床,经常注意开窗通风。

  2、病人被服要经常用日光暴晒消毒,病人痊愈后,房间要进行彻底消毒。可将艾卷点燃或将、米醋按每立方米空间用1至2调羹放在炉上蒸熏,再用3%漂白粉上清液或3%的来苏水向空间、地面喷雾、关闭门窗1-2小时。

  3、病人应减少与他人接触,不要到公共场所去。

  4、病人的用品食具、痰液、呕吐物都要消毒、特别注意病人痰液要吐在纸上或痰盂里,进行焚烧或消毒后倒去。五、结核病人隔离最好方法是去肺结核专科医院住院隔离,减少对家中人员及其他人的传染机会,有益于家庭,也有益于社会。

  5、慎用镇咳药、镇静药,指导病人进行有效咳嗽,保证呼吸道通畅。

  6、对肝功能和消化功能差的病人可适当限制摄入脂肪量,以减少胃肠及肝脏的负担。

  一般护理

  1、要予以关心和耐心解释,保持镇静,消除病人紧张、恐惧心理。

  2、病人应安静休息,宜向患侧卧位。

  3、饮食应给予流质或半流质易消化食物,每次进食应温凉且不宜过多,同时注意保持大便通畅。

  4、病人突然在咯血过程中出现胸闷、烦躁、呼吸困难或咯血不畅,应立即抱起病人双脚,呈倒立位,轻拍背部,以利血块排出,并尽快就地挖出或吸出口鼻。咽喉部血块,同时尽快通知急救中心或社区医疗人员,就地进行抢救,待病情平稳后再进行搬动或转送。

二、肺结核应该如何预防

  抗结核化学药物治疗对控制结核病起决定性作用,合理化疗可使病灶内细菌消灭,最终达到痊愈。休息与营养疗法仅起辅助作用。

  1).消灭传染源

  建立结核病监测网络,及时发现病人,积极彻底治疗,可迅速控制传染源。有效的化疗虽然需数月才能使痰菌阴转,但2周内可使患者的传染性降低到几乎消失。

  2).保护易感人群

  接种卡介苗是预防结核病最有效的办法,新生儿出生时即接种,以后每5年补种,直至15岁。接种卡介苗有划痕法和皮内注射法两种。在青少年中,对结素试验阳性者,可采用INH化学性预防,每日300mg,持续半年到1年。

  3).切断传播途径

  活动期病人带口罩,不随地吐痰,防止大笑和情绪激昂的讲话:保持室内通风,空气清洁,紫外线照射消毒等,都是切断传播途径的有效手段。

三、肺结核检查

  1.实验室检查

  常规检验如血液、尿、便、血沉、肝肾功能入院时常规检查1次,异常者复查,出院时再复查1次;肝、肾功能每月复查1次。痰结核菌检查入院连续3次,涂片法耐酸染色镜检,以后每月至少复查1次。必要的非常规检查中,痰做结核菌培养、菌型鉴定及药敏试验。结核菌阴性者可做聚合酶链反应(PCR)与抗结核抗体检查。疑有继发感染者痰做普通细菌、真菌、厌氧菌培养及药敏试验。

  2.胸部X线检查

  入院患者应有近期(1周内)胸部后前位照片,必要时作侧位、前弓位、体层照片。治疗中每2个月与出院时胸片检查。胸透每月1次,或必要时进行。根据需要行胸部CT检查。

  3.其他检查

  按病情需要作结核菌素试验,纤维支气管镜与支气管肺泡灌洗液检查,经纤维支气管镜或经皮肺活检,胸腔镜,纵隔镜,肺功能,血气分析,心电图,眼底镜,喉镜等检查。

四、肺结核怎样治疗

  (一)化疗原则

  化疗的主要作用在于缩短传染期、降低死亡率、感染率及患病率。对于每个具体患者,则为达到临床及生物学治愈的主要措施,合理化疗是指对活动性结核病坚持早期、联用、适量、规律和全程使用敏感药物的原则。

  所谓早期主要指早期治疗患者,一旦发现和确诊后立即给药治疗;联合是指根据病情及抗结核药的作用特点,联合两种以上药物,以增强与确保疗效;适量是指根据不同病情及不同个体规定不同给药剂量;规律即使患者必须严格按照化疗方案规定的用药方法,有规律地坚持治疗,不可随意更改方案或无故随意停药,亦不可随意间断用药;全程乃指患者必须按照方案所定的疗程坚持治满疗程,短程化疗通常为6~9个月。

  一般而言,初治患者按照上述原则规范治疗,疗效高达98%,复发率低于2%。

  活动性肺结核是化疗的适应证。对硬结已久的病灶则不需化疗。至于部分硬结、痰菌阴性者,可观察一阶段,若X线病灶无活动表现、痰菌仍阴性、又无明显结核毒性症状,亦不必化疗。

  (二)化疗方法

  1、标准;化疗与短程化疗

  过去常规采用12~18个月疗法,称为:标准化疗,但因疗程过长,许多患者不能完成,疗效受到限制。自利福平问世后,与其他药物联用,发现6~9个月疗法(短程化疗)与标准化疗效果相同,故目前广泛采用短程化疗,但该方案中要求必须包括两种杀菌药物,异烟肼及利福平,具有较强杀菌(对A菌群)及灭菌(对B、C菌群)效果。

  2、间歇用药、两阶段用药

  实验表明,结核菌与药物接触数小时后,常延缓数天生长。因此,有规律地每周用药3次(间歇用药),能达到与每天用药同样的效果。在开始化疗的1~3个月内,每天用药(强化阶段),以后每周3次间歇用药(巩固阶段),其效果与每日用药基本相同,有利于监督用药,保证完成全程化疗。使用每周3次用药的间歇疗法时,仍应联合用药,每次异烟肼、利福平、乙胺丁醇等剂量可适当加大;但链霉素、对氨基水杨酸钠、乙硫异烟胺等不良反应较多,每次用药剂量不宜增加。

  3、督导用药

  抗结核用药至少半年,偶需长达一年半,患者常难以坚持。医护人员按时督促用药,加强访视,取得患者合作尤为必要。强化阶段每日一次用药,即可形成高峰血药浓度,较每日分次用药疗效尤佳,且方便患者,提高患者坚持用药率及完成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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