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3 12:09 来源:网友分享
2月28日,2012年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部际联席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工商总局主持, 国家机关12个部委的领导及有关人员作为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边振甲副局长在会上指出,2011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部际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重点,依法履行广告审查职能,严厉整治严重违法广告,坚定维护公众用药安全。
一是把打击违法广告列为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发布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和企业提出了“七个一律”的整治措施。严格执行广告审查发布标准,提高复审抽查比例,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把严格广告审查作为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保证。广告审批实行100%网上在线申请,审批的广告100%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
二是扩大监测覆盖面,严厉打击发布违法广告行为。进一步整合健全广告监测网,逐步建立覆盖全国地市广播、电视、报纸监测网,加大对发布违法广告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和企业责令停止销售。
三是把加强广告监测作为整治违法广告的重要措施。撤销或收回药品广告文号28个和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35个,采取暂停销售措施1039次,移送工商查处违法广告96198个。互联网信息监管作为打击制售假药行为的重要环节,联合工信部、公安部和工商总局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的通知》。监测查处违法发布药品信息网站825个。
四是严格互联网监管,严厉打击发布虚假信息违法销售药品行为。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审批管理,加强向个人销售药品网站的监管,保证销售的药品质量可控可追溯。加强部门协同,提高监督管理效能。要充分利用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和作用,对监测发现的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对重点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要紧紧依靠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治理违法广告,引导和监督企业坚持产品质量第一、企业诚信至上、公众用药安全为本,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边振甲副局长在会上强调,近年来,随着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监测显示发布违法虚假广告数量仍然居高不下,监管形势不容乐观,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销售假劣药品问题凸显,对药品安全产生严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