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4 09:59 来源:网友分享
迟到的真相终于到来,连串的“未按规定”造成了这个不应该发生的泄漏事故。只是不知道这前车之鉴,给后来者带来的警醒能持续多久?
去年12月30日,轰动一时的山西省长治市苯胺泄漏事故事件,致使8.76吨污染物排入浊漳河,导致下游邯郸、安阳等地大面积停水。事故发生多天后,消息才向外界披露,引起多方质疑。
2月20日,山西“12.31”苯胺泄漏事件处置工作组通报:调查认定,此次苯胺泄漏事故引发浊漳河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引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事故企业、相关政府及部门对此负有责任。
据山西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刘大山介绍,由于当班人员未按规程操作和检测,导致进料管道上存在质量问题的金属软管破裂,致使苯胺泄漏到围堰内。又因当班人员未按规定定时巡检,没有及时发现苯胺泄漏。
虽然金属软管存在质量问题、雨水阀未完全关闭等因素是此次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但责任意识淡薄是此次事件的主要原因之一。刘大山介绍,事故发生后,天脊集团误报苯胺泄漏量为1吨—1.5吨,迟报事故及事件信息,误导和延误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事件的准确判断和快速处置。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也存在上报迟缓、应急处置不力的过失。
据透露,此次事件处理38名事故责任人,其中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