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4 10:37 来源:网友分享
在招投标过程中,给供货商打高分,然后收受好处费,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健康促进处(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原副调研员于传江收受2家公司共计63万元。近日,记者获悉,西城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于传江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万元。
现年48岁的于传江是山东人,硕士研究生文化。
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5年11月20日被羁押。
经法院查明,于传江在担任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健康促进处(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及副调研员期间,于2008年至2015年间,利用负责病媒生物控制方面工作并参与专家评标打分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北京市隆华新业卫生杀虫剂有限公司谋取利益,数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另案处理)给予的好处费,累计达44万元。
2012年至2014年间,于传江利用其负责病媒生物控制方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马氏兄弟科技[股评](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该公司董事长马某给予的好处费共计19万元。2015年11月20日,于传江被检察机关抓获,现其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于传江供述,他作为病媒生物控制工作的负责人,是评标委员会成员,拥有表决权。北京市隆华新业卫生杀虫剂有限公司每年都会参与投标,自己在每次评标时都会投该公司,故该公司每年都会承接项目。为了对自己表示感谢并维持关系,从2005年左右开始,该公司的总经理孙某就开始每年给自己送好处费。
近日,西城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于传江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