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残疾人医保参保率超96%

2017-05-22 17:53 来源:网友分享

  从近日在京召开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六届主席团第四次全体会议上获悉,截至2016年6月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人超过2500万名,参保率达96.4%;近70万名残疾人享受到了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服务。

  据中国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受益人群从2015年的900多万人次提升到2016年8月的近1500万人次。截至去年6月底,744万名残疾人享受到康复服务。截至去年9月底,帮助33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2016年,各级残联投入政府购买服务资金24.95亿元,开展服务项目4894个,服务2749万人次。

  重庆某社区2017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正式启动。为了落实好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体现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残疾人的关爱,促进“两个体系建设”,根据《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救助管理办法》(万盛经开发〔2015〕58号)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民主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62号)文件精神,经经开区残联研究决定,我区2017年残疾人参保工作同时起动。以确保我区城乡残疾人2017年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的工作目标,特作如下通知:

  一、缴费标准和救助范围

  1、参保缴费时间及标准:集中缴费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20日。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40元/人/年;二档:350元/人/年。

  2、救助范围:2016年11月30日止具有万盛经开区户籍的,持有万盛经开区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乡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职工医疗保险的残疾人除外),均属我区2017年城乡残疾人合作医疗保险参保救助范围;

  3、救助标准:2017年残疾人参加城乡合作医疗保险缴费金额按一档进行救助,符合《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救助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救助对象由区民政全额救助,其余无享受低保的三、四级残疾人区残联给予140元/人/年(一档)救助;个人要求参加二档的,区残联任按一档标准(140元/人/年)救助,超支部分由参保本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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