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2 23:25 来源:网友分享
通州张家湾镇枣林庄,张伯增一家9口,因其中6个孩子为超生,长期没有户口。目前,还有4人须缴纳70余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后,才能补办户口。去年,通州区计生委开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成为他们解决户口问题的唯一出路。但六兄妹总计70万元的费用让这个因超生而更加贫困的家庭陷入恶性循环。
“计划生育”自1982年被定为基本国策以来,可以说在控制人口过猛过快增长中起到了重要作用,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出台,将“计划生育”从政策范畴提升到了法律范畴。如今,计划生育仍是我们寻求发展的一条出路,还要坚持做好这项工作。
然而,类似“夫妻超生6子”的现象在我国许多地区还存在,尤其是偏远农村地区,受知识水平和信息传播渠道的限制,这些地区往往成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重灾区”。那么,出现这种问题究竟是否说明相关部门监管存在漏洞呢?并不尽然。正如记者采访这个“七子之家”时得到的回复“就是想生”一样,监管部门所面对的是更多的无奈和尴尬。如今,依法治国被提上日程,走法治化道路或许是唯一出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才能破除监督监管的尴尬。做好老百姓的普法工作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群众才会主动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当然,监管就要从严从重,不能走过场,更不能疲于应付,对于违法违规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做到监管无死角,法律非摆设才会实现人口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