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3 12:54 来源:网友分享
按医疗服务量的增长进行初步测算,到2015年,我国每天需要有约12万人献血。针对日前有媒体报道称《献血法》要对献血人群的年龄扩大到从17岁到60岁的范围,卫生部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仅是个别专家的建议,卫生部还没有启动与之相关的工作。
澄清:年龄放宽仅是建议
我国《献血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提倡18周岁到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有媒体日前报道称,《献血法》正在酝酿修订,将献血年龄从18至55岁扩大到从17至60岁。对此,卫生部发言人邓海华昨日表示,目前这还只是个别专家的建议,卫生部还没有启动与之相关的工作。“我国的人口基数非常大,我们应该把工作的重点放到动员更多的健康适龄的公民参加无偿献血,满足日益增长的临床用血需求。目前,我国《献血法》第二条规定并没有禁止其他年龄段的健康公民自愿无偿献血的权利和义务。”
缺口:临床用血不能满足
邓海华指出,近年来我国形成了以公民自愿无偿献血为基础,社会团体和固定无偿献血者队伍为补充的应急血液保障机制。但临床血液需求也在快速增长。在血液供应量以年均12%的速度持续增长的情况下,仍然不能完全满足临床用血需求,2010年与2009年相比,手术人次增长18.6%,而采血量增长只有7.7%。目前,全国年采血量为3935吨,每天需要有约7万人献血,按医疗服务量的增长进行初步测算,到2015年,每天需要有约12万人献血。
原因:献血率只有8.7‰
邓海华介绍,在个别地方,血液供应紧张呈现常态化趋势。据分析,一方面原因是无偿献血基础薄弱。我国人口献血率只有8.7‰,低于世界高收入国家的45.4‰(丹麦最高为67‰),和中等收入国家的10.1‰,也低于香港的30‰和澳门的‰,离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10‰也有一定的差距。第二个原因是仅靠卫生行政部门和血站系统开展宣传,效果不显著。此外,血液需求的区域分布和流向不均衡。大量患者流向医疗资源相对集中的大城市和中心城市,导致这些城市用血量大,血液缺口明显,无偿献血的动员和招募工作难度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