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规定电梯安全事故谁管理谁负责

2017-06-04 08:37 来源:网友分享

  作为全国电梯保有量位居第一的广东,率先在全国对电梯安全监管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省质监局昨日正式公布了《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内容不仅厘清了电梯安全负责主体,还在电梯检验、资金支持等方面做出了新尝试。目前方案已获得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批复同意先行先试,待在广州、东莞两市试行成功后再向全省推广。

  方案摘要

  a

  明确电梯“使用权者”的第一(首负)责任,理顺电梯所有权、使用权、物业管理权、技术管理权和具体使用者等多个主体的责任,建立和形成清晰的、可追溯的责任链条。

  解读:“谁管理谁负责”

  据省质监局工作人员解释,这一则内容主要可以概括为“谁管理,谁负责”。比如小区电梯发生事故,那无可厚非就去找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该条文避免了负责单位推脱责任的情况发生。

  b

  实施电梯维保体制改革,构建以电梯制造企业为主体的维保制度,规范电梯维保市场,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秩序;实施电梯检验体制改革,在法定检验中引入社会第三方检验机构,行政监管部门回归监督检验职责。

  解读:构建电梯检验“智囊团”

  此内容重点体现在政府职能将转变,“企业可以做的就让企业来做”。质监部门只负责监督,第三方机构负责检验工作。第三方检验机构由电梯使用权者来负责寻找,该机构定期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质监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情况,每年选取30%的电梯按照通用检验规则中若干项涉及安全的指标开展监督检验,所需费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此外,第三方检验机构资质由政府部门来评定,将有检验资质评估的机构汇总成名单,方便使用权者选择。

  c

  建立两个制度,即建立电梯安全责任险制度,形成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的电梯事故社会救助系统和监督制约机制;将电梯日常维修改造费用与住房维修基金有效衔接,保障维修改造必需的资金需求。

  解读:建立电梯维修改造资金落实制度

  电梯日常维修费用原本已纳入住房维修基金。但时常发生的情况是小区电梯一旦发生问题,物管还要再次向业主收费,还会以基金抽取资金难为由重复收取。此方案明确建立了电梯维修改造资金落实制度,会同住建部门完善住房维修资金制度,明确电梯维护和改造、更新等专项资金,完善资金提取程序,发挥住房维修资金在保障电梯安全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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