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4 11:09 来源:网友分享
根据国家卫计委的要求,今日起医患双方的“拒红包协议”正式实施。我省卫计委已将通知转发到各地和部省属医疗单位,武汉市部分医院表示,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国家卫计委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二级以上医院(含开设住院床位的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等)必须开展,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对于二级以上医院所有入院患者,由主管医师或病区主治医师负责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并代表医方签字。患方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名。
记者昨日了解到,省卫计委已将该通知转发到各地卫计委和部省属医疗单位。记者在武汉一家医疗机构看到,国家卫计委制定的协议书参考文本一式两栏,左边为主管医师签字,承诺“廉洁行医,不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贵重礼品”等;右边为患者或患方代表签字,承诺“不向医务人员送‘红包’、贵重礼品,共创廉洁和谐的医疗环境”等。据了解,目前武汉绝大多数医院都接到了该通知,一些医院已根据该通知制定了更具体的方案。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江城不少医生认为,收“红包”的医生并不是主流,这样的硬性规定好像医生收红包是普遍现象,让不收“红包”的医生感觉不舒服。
对“拒红包协议”不必过度解读
医生收红包、患者送红包首先是一种不正之风,红包达到一定数额则构成商业贿赂,严重者应追究刑事责任。不过,“拒红包协议”却是一种软性协议,签署这个协议的目的,是要以一种严肃、规范的形式,督促医患双方作出不收、不送红包的承诺,并依据这个白纸黑字的承诺,监督医患双方严守不收、不送红包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