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6 07:29 来源:网友分享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月11日通报,标示为“纤回堂强力特效祛斑套装”等8批化妆品不符合规定,8批产品的不合格项目均为汞/甲醛含量超标,其中三批涉嫌无证生产,一批涉嫌假冒。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生产经营监管,督促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含网售)立即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并停止销售。
食药监总局强调,各地要加强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检查,督促其查找原因,认真整改,消除风险,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恢复生产,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各地要深查深究,追查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的黑窝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查处,切实保障消费者化妆品使用安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索取并保留相关单据。如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仍在销售的,请及时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