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6 14:48 来源:网友分享
北京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昨日公布。针对全面“二孩”在京落地,《意见》明确,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按照中央相关部署,依法取消计划生育证明作为落户前置的规定。
《意见》提出,加快修订《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章。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事项网上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和承诺制。健全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出生监测网络,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
在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方面,《意见》提出,结合北京市副中心和重点新城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小学校、普惠性幼儿园和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等,加快提升卫生、教育等水平。
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继续享受各项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