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7 22:35 来源:网友分享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基本原则,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推进基层首诊,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国家卫生计生委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以“竞技练兵,展我风采”为主题,联合开展全国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2016年7月2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正式启动全国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直属机关党委(工会)和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负责具体承办。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协办。
本次活动先练兵,再竞赛,要求基层全员动员、全员培训、全员参与。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要参与岗位练兵,逐级竞赛,以赛促练,以赛促学,激发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技术、练技能的热情,调动他们争当业务能手、时代先锋和行动楷模的积极性。以练兵和竞赛为平台向社会和群众宣传基层卫生服务,展现基层医务人员的风采。
《通知》要求县(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县级技能竞赛的比率不低于70%;地市级竞赛中,以县(区)为单位参与率不低于80%;省级竞赛中,以地市为单位参与率须达到95%以上。
全国技能竞赛决赛计划于2016年11月-12月举办,设“城市全科医疗”、“农村全科医疗”、“社区护理”3个个人竞赛项目和1个团体竞赛项目。个人竞赛项目要求参赛选手来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从事全科医疗、公共卫生和社区护理等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团体竞赛项目要求来自同一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3名选手组成,分别从事全科医疗、公共卫生和社区护理工作。个人竞赛项目一等奖选手将荣获“2016年全国基层卫生技能标兵”称号,二等奖选手将荣获“2016年全国基层卫生技术标兵”称号。各地卫生计生委和总工会将参照全国竞赛奖项设置,逐级设置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奖项。
为做好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监督指导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