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缴费从本月起可以查询

2017-06-08 12:56 来源:网友分享

  从本月起,凡是在2015年内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有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人员,可通过社保对账单查询并核对2015年度个人社保缴费情况。

  参保人在获得对账单后,应对2015年度个人缴费情况进行核对,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需要核对的项目包括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也就是说,自己每个月工资多少、有没有涨,通过社保对账单也能一目了然。电子版社保对账单从本月起就能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内的自助服务终端等查询打印,也可选择电子邮件获取对账单。

  如果对对账单中的参保信息有异议,应及时向单位反映,由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修改或补缴;发生争议的,参保人应及时向行政部门或到社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

  参保人在获得对账单后,需要核对的主要项目包括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的,经所在单位认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修改,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进行补缴。

  对于选择电子对账单的参保人,自6月15日起,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内的自助服务终端,查询打印2014年度社保对账单;选择电子邮件获取对账单的参保人,可以通过已在社保网上平台登记的邮箱地址查询,并下载打印2014年度对账单信息。此外,目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已经推出了移动客户端APP和微信公共服务号。参保人可通过手机即时查询社保对账单。部分参保人员选择的纸质社保对账单也将于6月底前陆续邮寄到位。

  社保对账单上详细列举了参保人上一年度各个月的缴费工资,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单位和个人缴费的金额,以及养老账户金额信息。同时,参保人通过各种途径获取的对账单样式、内容与邮寄的纸质对账单完全一致,均可作为个人社保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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