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9 15:27 来源:网友分享
要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研究整合职工和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会逐步提高,个人缴费或可能提高。昨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在省政府网站发布,部署加快建立符合省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广东省卫计委进行解读。
规划设定目标,到2020年,全省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 .8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下降到6‰以下,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5%以下。
多地探索薪酬制度改革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如何改?此前,《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发布,要求2017年上半年,全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7月前全省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规划再次重申,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在医务人员薪酬方面,规划表示,要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在珠三角部分城市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开展编制管理改革、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
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逐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2018年提高到40%。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东省选择惠州市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深圳、珠海、中山等地已先行探索薪酬制度改革。按照有关规定,公立医院可以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
全省2017年底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是10%以下。以设区的市为单位向社会公开辖区内各医院的价格、医疗服务效率、次均医疗费用等信息。
医保个人缴费水平或提高
规划表示,要研究整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广东省卫计委称,“十三五”期间,要实行覆盖范围、筹资标准、待遇水平、支付范围、基金管理、经办服务“六统一”。这样有利于提高基金互助共济能力,缩小不同制度的保障差异,改变地区不公平状况。同时,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会逐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也要适当提高。
记者也了解到,目前广东省正在组建省医保基金管理中心,挂靠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主要承担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等职能,发挥医保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约作用。同时,在珠海、中山、东莞等3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开展医保基金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试点。
规划也表示,要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将保障对象从城乡居民医保向职工医保参保人群延伸,逐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并向贫困人群倾斜,提高大病保险对贫困人群支付的精准性。
增设全科医生职称系列
规划也多次提到“强基层”。记者了解到,2017-2019年,广东各级财政将投入500亿元,重点投向粤东西北地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
为了让优秀人才愿意去基层当全科医生,从2017年起,广东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2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除享受单位发放的绩效工资和各项津补贴外,省财政给予每岗每年补助6万元,此外,广东还将增设全科医生职称系列,职称评审上向全科医生倾斜。
规划也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提出要求,要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到2017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