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2 23:10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朱千萍
【2016年11月06日 讯】11月4日中午,在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二道镇交警查酒驾时,面包车司机李某因中午喝了点白酒,为了躲避交警,慌不择路跳进了河里,企图游到对岸。不幸当天河水深4米左右,李某在河中沉了下去。死者的工友李先生与附近村民将死者打捞起来后,司机李某已无生命迹象。
工友李先生承认司机李某确实喝了酒,当时他看到有四名交警在追赶李某,李某进了一个小巷子,交警也紧追不舍。当李先生到李某出事的河边时,只看到在河里的司机李某,未看到交警。在场的目击者董先生说他看到有四名拿着电棒的交警追赶李某,在河边李某与交警发生争执,在争执中李某落水。在李某落水后,四名交警就跑了。后来是附近的村民与李某的丈母娘将交警叫了回来。目前,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已介入事件调查。
由于酒驾、醉驾的危害性极大,所以我国已加大了对于酒驾、醉驾的处罚力度。饮酒驾车指的是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ml的驾驶行为,而醉驾指的是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ml的驾驶行为。不管是酒驾还是醉驾,饮酒后开车的危害性极大,饮酒过后会使得司机的判断能力和反应能力降低;会有视觉障碍,无法正确判断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还有饮酒后易疲劳,会有困倦、驾车路线不规律等严重后果。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仅是对自己与家人负责,也是对于路上的其他人负责。不要自以为是地驾车技术好或者路上没什么人而存在着侥幸心理,酒驾后若是没发生什么意外时则下次会再犯,若是发生车祸之类的严重后果,则受伤害的或许是两方的家庭。所以酒驾应该从你我杜绝,不可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