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3 16:06 来源:网友分享
新华社深圳2月21日新媒体专电(记者白瑜孙飞)25岁的黄女士近日在进行整容手术过程中意外死亡,院方解释这是一起麻醉事故,家属认为该门诊部未及时通知亲属转院延误了抢救。
记者20日调查了解到,深圳市南山区卫生监督所已介入此事件,执法人员已经对患者死亡原因进行调查取证,并组织业内专家集中研究分析,死因判定将依据司法鉴定结果作出。
大年初十追求美丽时突发意外
记者20日再次来到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华彩新天地三楼的深圳天美医疗美容门诊部看到,该门诊部已关门停业,标有“(港资)天美医疗美容医院”的前台空无一人,不过该门诊部线上预约咨询仍然活跃,自称“黄医生”的咨询员仍然在通过网站招徕整形客户。在某搜索引擎上搜索关键词“天美美容”等关键词,首页关于这起意外的报道大多已经被删除。
据黄女士的丈夫蔡先生介绍,事情发生在17日上午11时许,当时他陪同黄女士一起来到该整容医院,“上午11点左右进手术室,到了下午2点多医院说她已经不行了。”蔡先生停了好一会儿说,现在她人在殡仪馆。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监督所18日发布情况说明,称“2016年2月17日下午,深圳天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发生一宗美容手术患者死亡事件。患者黄某,女,25岁,东莞人,在深圳天美医疗美容门诊部行眼部及胸部美容外科手术时出现呼吸心跳异常,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手术通知单上显示,黄女士2月17日的手术除割双眼皮,还有“假体隆胸”,麻醉方式为“全麻”,手术费用共45600元,主刀医生为谢某。黄女士就是在全身麻醉之后出现了异常症状。黄女士的母亲要求查看当时的监控画面,然而院方称当时并没有开监控设备。
为什么出现这么严重的事故?出现异常为什么不及时转院抢救?手术室为什么有摄像头却没有监控录像?家属向医院提出三大疑问。
麻醉过敏还是整形事故?
出现事故的深圳天美医疗美容门诊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并没有直接回答家属的疑问,只是告诉记者,医疗事故由术前全身麻醉引起,而非整形手术过程中发生。
该门诊部网站上宣传,该机构提供包括“乳房整形、颅颌面整形、眼眉部整形、鼻部美化、激光嫩肤”等在内的医疗美容服务。
记者看到,该门诊部门前摆放着各种广告彩页,其中不乏乳房假体植入广告,彩页中大篇幅说明手术安全性,强调“植入体隆胸是目前最受欢迎的方法,安全性极高”,“全方位防护,安全保障”等,其落款均是“医院”而非“门诊部”。
记者同时注意到,该门诊部在网站上介绍其麻醉中心“由尖端医疗设备、先进应急措施系统和专门管理体系组建……麻醉科专业医生常驻,通过1对1的麻醉管理系统,从手术开始到结束进行绝对严格的管理。”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监督所现场初步调查结果为:深圳天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是在我市注册,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正规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机构登记号:PDY51027-144-3-517D1542;对患者进行的手术分别是“切开重睑术”“外眦开大术”和“假体隆胸术”,按照《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均属于该门诊部诊疗科目内项目;手术主刀医师谢某、麻醉医师易某为注册在该门诊部的医务人员。”
针对家属对于死因的追问,卫生部门称正组织业内专家集中研究分析,死因以司法鉴定做出法定的最终结果为准。深圳卫生部门强调,如果在调查中发现诊疗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行业野蛮生长治理迫在眉睫
近年来,随着用整容方式改变形象的人数增多,明星整容热、“人造美女”热、学生暑期整容热等新闻常见诸报端,因整容而起的纠纷也呈上升趋势,因为追求美丽而失去生命的悲剧也不是孤例。
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医疗美容服务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医疗美容项目必须由主诊医师负责或在其指导下实施。”“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此外,国家还制定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整形外科医师培训标准》等相关政策、法规。
一位不愿具名的整形科医生告诉记者,“整形行业利润空间比较大,市场亟待规范。部分医疗机构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缺乏责任心。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法规,但部分整形美容机构在过分追求效益的过程中,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专家认为,该事件发生为高速发展的中国整形美容行业敲响警钟。整形行业经过野蛮生长期,只有严格规范整形美容市场,才能促进和保障整形美容业更加规范发展。
据了解,中国整形美容协会会长张斌2016年初表示,受国家卫计委委托,该协会正在着手制定包括整形美容机构连锁管理标准、技术诊断标准和不同级别类型的整形美容机构可以开展的项目标准等,希望通过一系列的标准对行业进行规范和要求,规范美容整形市场,严格区分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