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2 12:05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邰乐萱
随着奶粉质量问题的事件不断曝光,政府也将加大力度对于经营者销售乳制品奶粉的管制,2014年2月,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了《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药店网店销售奶粉需批准。
京药店网店销售奶粉需要获得许可
在2014年2月12日起,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了《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今后食品经营者售卖乳制品奶粉得专门获得许可才可售卖,药店也不例外,网店必须在“有证又有照”情况下才可销售奶粉,但不能经营散装食品。
北京市食药监局表示,去年11月正式履职后,原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制定的食品流通、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等文件,不再作为开展监管工作的依据。此次对原流通环节的业态分类、现场制售、违法惩戒等5个文件予以整合修订,形成了《办法》并开始实施。
未经食品流通许可药店网店不能擅自销售
《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贸易商、食品物流配送、无店铺食品经营等经营者,都要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才能售卖食品。
同时按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农产品、食品现场制售5种类别来核定。即申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中没有列出的经营项目,就是没有获得许可,不能销售某类食品。
奶粉安全问题如今已成为家长最为关心的问题,家长在选购奶粉的同时,除了选购放心品牌奶粉外,买回来后家长还应做到试手感、辨颜色、闻气味、看溶解速度等,这样才能保障孩子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