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9 15:20 来源:网友分享
中消协公布消息称,2015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中,涉及医疗美容和整形美容质量问题的投诉同比增长了6个百分点。记者调查发现,微博微信熟人拉客、“三无”人员大胆“非法行医”、违禁药品冒充高价正品……非法医疗美容屡打不绝日益隐蔽,纠纷不断,致伤、致残案例频频出现。
案例
微整形美容频毁容
瘦脸针+眼部玻尿酸 脸部及眼部肿胀、过敏
南宁市夏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位自称是某美容整形医院院长的“王医师”。2015年5月,在某小区一商品房内,“王医师”给夏女士注射了DDK瘦脸针,并在眼部周围注射了玻尿酸,共花费5000元。注射后,夏女士脸部、眼部完全肿胀,在医院住院治疗后肿胀情况并没有太大改观,并且脸部开始出现过敏现象。
为了恢复原貌,夏女士跑遍了广州、柳州、南宁的各大医院,医生都认为是注射的玻尿酸有问题,肿胀过敏的症状很难消除。在此期间,夏女士再也联系不上“王医师”。
玻尿酸隆鼻+下巴美容 鼻子及下巴红肿
南宁市的柳某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罗某发的微整形美容手术的小视频,称其“美容工作室”做微整形,不但价格便宜而且效果好。柳某花了4200元注射了两支玻尿酸进行隆鼻及下巴美容。术后,柳某的鼻子和下巴均出现红肿,与罗某协商无果,柳某向卫生监督部门进行了投诉。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罗某的“美容工作室”仅由一张简易床、一台消毒灯及配药台组成。在工作室内的冰箱,执法人员搜出了大量药品。经调查,罗某的工作室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罗某本人也无任何行医资格证。
分析
“不用开刀”误导消费者
“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有很大差别。”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科长刘锦莲介绍,医疗美容属于医疗行为,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通过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和再塑,比如丰胸、隆鼻、割双眼皮、除皱、除脂、切眉、激光脱毛、激光嫩肤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和具有《医师执业证书》与《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书》的医生才能实施,三者缺一不可。
“生活美容机构只能用化妆品、保健品、非医疗器械等非医疗性的手段,提供对人体表面无创伤性、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皮肤保养、化妆修饰等服务,如果擅自开展医疗美容即属于非法行医。”刘锦莲说。
整形美容不是每位消费者都适合,其中的风险不言而喻,有时甚至会危及生命。然而,在一些生活美容场所,不法商家受利益驱使,宣称“不用开刀”误导消费者。
走访
看看就“学会”激光脱毛
记者在南宁市东葛路上的一家美容会所了解到,会所拥有微针疗法皮肤管理、激光脱毛、E光嫩肤、祛表皮斑、祛真皮斑、点痣等数十个美容项目。会所不能出具医疗美容相关资质,店里的美容师也都不具备医师资格,都只经普通美容培训。被问及是否了解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的区别时,工作人员含糊其辞地说:“我们的项目不用开刀,是用仪器来完成的。”
另一家名为“美丽现代”的美容机构,专门辟出一间房间作为激光脱毛操作室。“每周都有顾客来店里做脱毛项目,有的是通过团购网站、有的是熟客介绍过来。”店内韦姓美容师称其跟人学过按摩、护肤洗脸,激光脱毛是来这家店里接触到并学会的,“很容易,看看就会了。”而对于激光探头消毒不到位可能引起交叉感染,操作不当会引起皮肤烧伤等后果,她表示并不清楚。
目前,这两家生活美容场所因涉嫌非法行医正在接受卫生监督部门调查。
调查
“游医”信息不明难维权
卫生执法人员介绍,生活美容场所非法进行医疗美容,隐蔽性强,屡打不绝。不少非法注射美容行为通过微博微信熟人介绍或所谓的“专家”推荐和普通美容院游说,在“游医”的临时租房中或约定的宾馆房间内开展。使用的玻尿酸、肉毒素等医疗美容材料往往来路不明,质量无法保障,甚至有的还使用国家早已明文禁止使用的奥美定冒充玻尿酸注射。记者从广西一家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了解到,医院每年都会接诊一些整形失败的案例,注射整形失败的患者中,有90%的患者不清楚自己体内注射了什么东西,至于成分是什么就更说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