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成法是对善意的尊重

2016-03-28 20:45 来源:网友分享


3月16日,我国首部慈善法获表决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审议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表示,中国慈善事业快速发展,出现了一些新问题,“需通过制定慈善法加以引导和规范,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凡事快速发展而缺少规范,都难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慈善亦然。

近几年,“郭美美事件”“儿慈会小数点事件”让不少民众对某些慈善机构丧失信任,但人们善心犹存,2014年的“冰桶挑战”成为风靡世界的一项公益创举,来到中国后也大受欢迎,足见人们对慈善事业的热心。

此外,民间公益慈善蓬勃发展,创意慈善、网络捐款、众筹资助也十分火爆,捐助效率也高。但这些“花样”捐款的规范性成了问题:是否存有欺骗行为?该按什么方式监督流程?善款流向和用途是否透明?这些都需要在制度层面给出明确回答。

前些时间,一对夫妇在朋友圈晒出一组出国旅游、喝靓汤的照片,却被推向舆论的风暴眼中。原来这对夫妇曾通过网络平台为他们11个月大、被诊断为“嗜血细胞综合征”的女儿募集医药费,善款仅仅两天就筹到了,但孩子却永远地离开了。于是,夫妻俩在朋友圈晒出的照片迅即被网友质疑是在滥用善款。

可见,网络平台募捐确实高效,但质疑与监管缺失也是短板。至于坑蒙拐之徒,利用善心发财者,更时有发生。远者如明星诈捐,近者如大凉山“最悲伤作文”事件、知乎女神骗捐等。

对慈善领域建章立制十分迫切,这不仅是对善意的尊重,更有助于将善意落实到最需要人的身上,形成捐者乐意,受助者得益的局面。

从进程上看,自2005年民政部提出慈善法立法建议开始,踯躅十年,《慈善法》才最终提交人大审议,这一过程中总有些人认为立法条件不成熟。但从实际说,立法了也不代表一成不变,有规矩总比没规矩好。何况,政府一直加强推动法治建设,一项事关全社会爱心的事业,若缺乏法律规范,十分不利于其健康发展,《慈善法》最终出台是民心所归。

《慈善法》要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很重要一条是要有前瞻性和开放的格局,鼓励合理竞争,降低进入门槛,经过登记和慈善资格认定,就可具备开展公开募捐的条件。

对一些细节也要考虑周全,比如在一审稿中规定,“慈善组织通过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举办义演、义卖、慈善晚会以及通过媒体进行募捐,都必须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行政管理区域内进行。”而在移动互联时代,这种规定无视时空边界被突破的现实,缺乏可操作性,只会为将来落实带来麻烦。

衷心希望对《慈善法》多些讨论,倾听民间的声音,吸纳专业的建议,使之成为一部善法而不是一纸空文,更别掣肘了慈善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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