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9 08:26 来源:网友分享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蜂产品消费者满意十佳产品、中国蜂产品最具影响力十大品牌企业…… 这些荣誉,本该是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及守法诚信的代名词,却被多少人当做欺骗顾客的资本? “野玫瑰花形烂漫,其蜜深植内中;雪脂莲蜜晶莹剔透,结晶细腻如脂;‘倍力康’奥运新品蜂胶,原料产自优质的蜂胶源地长白山无污染地区,黄酮含量9100mg、专门为奥运冠军研制……”
冠军是真实的,但冠军却不是因“蜂”而在奥运场上夺冠;明明没有什么雪脂莲,却被企业顶着如此冰清玉洁的华盖招摇过市;明明没有野玫瑰蜜,却在商业的诉求下誉之为现代人的“蜜中贵妇”。这个有着诸多光环企业的背后,其蜂产品的违规销售、名称的移花接木等现象让消费者无从辨别。如此怪象,在不知不觉中,磨蚀着消费者的判断力,也扭曲了“龙头企业”的发展方向。
倍力康引出汪氏真相
倍力康蜂胶被曝非法制售的消息公开后,作为中国蜂产品龙头企业的汪氏蜂业集团成了舆论关注的焦点。顺着倍力康蜂胶的制售模式,《中国财富》记者调查发现,违规制售产品、凭空捏造概念、故意混淆名称,竟是汪氏屡试不爽的“营销”手段
国内蜂产品行业里,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汪氏)一直是执行业之牛耳者,素有“北有颐寿园,南有汪氏”之说。但就二者的规模而言,江西汪氏蜂产品仅2004年的总产量就达1.18万吨,销售收入5.8亿元,利税6500万元,旗下产业囊括了保健品、食品饮料、制药、蜂药、化妆品、房地产、旅游开发等多种产业,远远超过了颐寿园(北京)蜂产品有限公司,是毫无争议的中国“蜂王”。
但“蜂王”的蜂产品近年来却一直备受争议:2006年,江西汪氏蜂蜜果冻因霉菌超标20倍,被国家质检总局列为“质量较差”产品;2007年,国家兴奋剂及运动营养测试研究中心检出“特种花粉”(又名虞美人花粉)含吗啡、可待因等违禁物质被全国召回;随后,“汪氏”牌蜂蜜又相继被宁夏、襄樊两地有关部门列为不合格产品名单之中;就在2008年,巢牌汪氏蜂胶软胶囊因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含有对保健食品功效的不科学断言,夸大产品功效等,被广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为广东省2008年第一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随后,江西汪氏的部分产品广告中,使用北京奥运会及奥运五环等标志进行大肆宣传,更引起了消费者的广泛质疑。
倍力康失踪
2008年初,签约中国国家举重队之后,江西汪氏开始通过全国各主流媒体高调宣传,声言推出了“国内首款奥运新品蜂胶倍力康——9100mg高黄酮含量、长白山优质天然胶源、不添加非蜂胶黄酮纯蜂胶三大特点,堪称蜂胶中的冠军;不仅填补了国内高品质蜂胶的市场空白,还为中国高品质蜂胶树立了全新的产品标准”。
为了让消费者相信“倍力康”是国内首款奥运新品蜂胶,江西汪氏从2008年1月15日到2月29日,开始了历时四十五天的“汪氏共举健康梦想”促销活动,还设立了“长白山奥运寻梦之旅”、赠送奥运“冠军(倍力康)蜂胶”等奖项。同时,为配合此次促销,汪氏各地办事处还举行了“奥运进万家,健康你我他”的户外推广活动,以变相大幅买赠的方式迅速掀起了销售热潮。
凭借国内首款奥运新品蜂胶“倍力康”的光芒和系列产品的热销,江西汪氏获得了蜂行业里的“隐形冠军”的美誉,汪氏掌门人汪玲则被称为“蜜蜂女王”。但一年后,汪氏一离职高级管理人员的一篇网文,再次将“冠军(倍力康)蜂胶”置于了聚光灯下。
这篇名为《举报蜂蜜行业的三鹿:汪氏蜂蜜园一年坑害数百万消费者!》的网文宣称,国家早就明确规定,蜂胶类产品的制售必须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否则就是非法,但“汪氏的倍力康蜂胶自上市销售以来,就一直没有取得国家授予的、合法的保健食品批文”。许多吃过汪氏倍力康蜂胶的高血糖患者,均反映降血糖的效果甚至比药品的效果还迅速和明显,是因为“倍力康蜂胶很有可能添加了违禁成分”。
发帖者还透露,2008年10月,国家卫生部门驳回了汪氏公司的申请,汪氏倍力康蜂胶的保健批文申报失败,但是汪氏倍力康的产品依然在市场上火暴销售,仅2008年全国3000多家汪氏专卖销售店的销售总额就接近1亿元。“(销售)不合格的蜂胶,等于拿消费者的身体做人体试验。”“另一方面,汪氏公司准备采取非正规途径,尽快买一个保健批文,从而为倍力康蜂胶戴上合法的蓝帽子,以方便继续牟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