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3 14:48 来源:网友分享
近日,从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行为,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近期根据检查情况,对“益身灵丸”等八则严重违法广告予以公告。
这八则严重违法广告分别为:安阳路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益身灵丸”、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花溪牌益气聪明丸”、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龙养血胶囊”、广州市中尼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心脑血管治疗仪”、济源市太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黔山奇草贴”、郑州仙人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侯氏仙草牌疼痛贴”、上海普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普健硒胶囊”、威海博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 “化糖酶”。
据悉,这些违法广告的共同特点是超出监管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内容,扩大产品适应征(功能主治)范围,含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以机构和专家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