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0 07:38 来源:网友分享
12月12日,北京市药监局发布了最新一期违规药品广告监测结果,“中风再造丸”等12种药品广告因存在夸大产品适应证、功能主治等违规行为被曝光。
近期,北京市药监部门监测到本市主要媒体共发布药品广告14675条,其中,疗癣卡西甫散、维血宁、中风再造丸、健脾止遗片、参花消渴茶、降压袋泡茶 、二十五味肺病丸、十三味菥冥丸、十味乳香散、温脾固肠散、金刚胶囊、维肝福泰片等12种药品发布违规广告次数较多。
市药监局表示,对于屡次发布违规药品广告情节严重的品种,将禁止其在本市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的经营使用,并且终止其参加本市医疗机构及社区药品招标活动的资格。
据了解,吉林金泉宝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增力再造丸”(国药准字Z20063827号),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十五味萝蒂明目丸”(国药准字Z63020255号),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十三味菥冥丸”(国药准字Z54020036号)、“二十五味肺病丸”(国药准字Z20023278号)、“十味乳香散”(国药准字Z20023288号)等5种广告药品,多次利用专家、患者为产品疗效作证明,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药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行为,严重欺骗或误导了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