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黄埔区有关部门了解到,该区将低保“边缘群体”纳入到救助体系中,制定了低保“边缘群体”帮扶救助实施方案,自2010年7月1日起,可通过重大疾病救助、粮油实物救助、减免学杂费等方式对辖区内低保“边缘群体”实施救助。重大疾病救助最高限额每年每人2.1万元。
据了解,低保“边缘群体”是指具有广州市黄埔区户籍,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收入线490元以上580元以下及有特殊困难的家庭(指因患重大疾病个人自负医疗费有困难且影响基本生活的居民)。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低保“边缘群体”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调查核实后上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民政局审批。符合条件者即纳入低保“边缘群体”救助,发给“广州市黄埔区低保边缘家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