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0 15:10 来源:网友分享
根据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北京地区67家三级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均作为住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或协同医院,开放内、外、妇、儿、口腔、中医等38个医学专业,招募“住院医师”。
同时,北京市、区两级10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学校卫生、慢性病防治、营养与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健康教育、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控七个专业,招募“公共卫生医师”。
2016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批招录报名工作将于2016年8月10日9时开始,截止到8月15日24时。
届时参加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可登录“北京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鼓励社会人参加北京“住院医”规培
2016年北京市住规培招录工作分为第一批招录及第二批招录两次。
第一批招录的人员为拟在北京地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临床、口腔、中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医师资格证》,需要接受培训的年轻医生。
1)委托培训人员
已与在京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准医生”或年轻医生。
特别注意:2016全日制应届医学毕业生均应参加培训;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仍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由医院选派。
2)自主培训人员(社会人)
全国各地(含港澳台)所有未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拟在北京地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临床、口腔、中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特别注意:往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3)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在京或外地高等院校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委和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同意的2016级纳入北京市医教协同住院医师规划化培训并轨培养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第二批招录仅限委托培训人员,并且应为北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新录用的未参加第一批招录的毕业生,培训专科仅限临床、口腔及医学相关专业,将于2016年12月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招录通知文件将于招录网站向社会公布,请各培训基地及各类报名人员按照招录文件要求完成各阶段报名工作。
优秀“住院医”可在京执业还有望落户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引进非北京生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卫组人[2016]26号)文件,对参加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非北京生源自主培训人员(以下简称“非京自培人员”)进京落户工作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文件要求引进非京自培人员所需条件为:
1. 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人员应为应届毕业生;
2. 符合毕业当年本市引进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条件;按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 取得合格证书当年被本市医疗卫生机构接收并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4. 非京自主培训人员毕业后须将个人档案存放至原户籍人才服务机构,户口保留在原籍。
5. 取得上述《合格证书》的当年,即被北京市的医疗卫生机构接收并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另外,文件规定引进非京自培人员办理流程、时限及落户时间与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整体工作进度一致,因此各医疗卫生机构接收符合文件规定的自主培训人员应按北京市各级人力社保局要求及时办理相关进京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