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2 07:43 来源:网友分享
1月20日,市食药监局发布春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示,提醒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免损害健康。
市食药监局发布春节食品安全提示:注意饮食安全不要盲目尝“鲜”
消费者应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不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来历不明的食物(如野生蘑菇、河豚鱼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购买熟食或需冷藏的食物时,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避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
注意饮食安全,不要盲目尝“鲜”。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餐饮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等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如已造成健康问题,应及时就诊,注意保留剩余食品样品,收集消费单据、发票等有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