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谈判药品下月起可在新农合报销

2017-05-23 17:32 来源:网友分享

  10月1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会同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品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衔接的通知》,要求各地积极行动,力争在2016年10月底前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
  《通知》强调,尚未调整的省份,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新农合筹资水平、医疗服务能力等实际情况,在执行谈判价格的基础上,力争在2016年10月底前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并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司备案。基金支出压力较大的地区,可选择部分品种或从大病保险做起。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做好国家谈判药品的采购、配送、使用和报销等工作,形成政策合力。在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报销政策的过程中,及时将谈判药品纳入报销范围。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今年5月,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公布,慢性乙肝一线治疗药物替诺福韦酯、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药物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3种药物价格降幅均超50%。然而3种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进程缓慢,此次两部门联合发通知加强了政策联动,将切实提高新农合患者用药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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