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8 07:25 来源:网友分享
寮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民在就诊。明年东莞将实现每万居民配2―3名全科医生。
昨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全科医生主要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东莞要培养一批“下得去、用得好、留得住”的全科医生。
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基本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实现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全科医生,并逐步建立全科医生与居民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到2020年,要建立完善的全科医生制度,实现每万名居民拥有3名全科医生,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全科医生服务水平明显提高,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开展“5+3”培养模式
今年起,东莞对全科医生开展“5+3”培养模式。
今年底前,东莞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岗临床或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要按要求完成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培养采取“5+3”模式,即先接受5年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
东莞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实行“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两种方式。现阶段,主要以“毕业后规范化培训”为主,各镇街要制定辖区全科医生需求中长期计划,对公开招录的医学院校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进行为期3年的规范化培养。
在培养过程中,对于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选派委托培养的人员,人事工资关系不变,福利待遇按照东莞有关政策执行,由所在镇街财政发放,培养时间计入工作年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期间不收取培训(学)费,多于标准学分和超过规定时间的培养费用由学员个人承担。
建立契约服务关系
实施意见还提出,将推行全科医生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
今年起,全市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或全科医生以签订一定期限服务协议的方式,与居民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的试点工作,将服务责任落实到机构和医生个人。根据东莞实际,参保人员在镇街范围内可自主选择定点医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全科医生签定协议,期满后可续约或另选签约医生,卫生部门和社保部门要确保全科医生与居民服务协议的落实。
今年起,东莞将试行全科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按年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市发改、物价、卫生、社保、财政部门,根据东莞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以及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东莞将结合医保门诊统筹和付费方式改革,在充分考虑居民接受程度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和服务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