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2 11:15 来源:网友分享
北京违规生三孩征收入3到10倍抚养费
为配合二孩政策,市政府对《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作出调整,对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昨天起,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注意到,原《办法》中提到,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草案送审稿中改为,“对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公民,每多生育一个子女,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记者获悉,原《办法》中提到,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倍征收。草案送审稿中改为,“对非婚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当事人,每非婚生育一个子女,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征收。”
草案送审稿还明确了“生育子女数”是指当事人双方曾生育和收养、并存活的子女数量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