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

2017-06-04 08:10 来源:网友分享

  “关于“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卫生部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但从未要求“全面推行”。目前,全国20多个省份正对此进行探索,但受社会征信体系、医保报销水平等条件限制,这种模式短期内无法全面推行。

  焦雅辉 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

  引发关注

  媒体称“先看病后付费”今年全国推行

  2月18日下午,央视播出了一则名为《公立医院改革:打破老规矩 先看病后付费》的新闻,随后,新浪微博@央视新闻发布消息,称卫生部今年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政策,范围包括:参加医保、新农合范围的病人,无姓名、无陪护人、无地址的“三无”病人,病情严重继续抢救的病人。因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责任事故受伤的病人不在范围内。恶意逃费者会被记入黑名单,取消该资格。消息发出后,受到了群众及医改专家的广泛关注。

  官方回应

  卫生部:目前无法给出时间表

  针对央视新闻中提及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这一政策,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昨日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无法给出时间表,今年肯定是不可能的。她进一步提到,卫生部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但是,“先看病后付费”短期内无法全国推广,卫生部也从未提出过“全面推行”的要求。

  本报记者就此事致电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各省试点工作开展以后,由于医改重点不同,医保及付费方式也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例如,在某些省市患者就医时由医保或新农合先行垫付医疗费用,而在某些省市则由医院垫付医疗费用,个人暂不负担。因此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只能通过逐步推行,扩大试点,对各地医疗机构进行倡导,短时间内确实无法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这一政策。

  改革难点

  社会征信体系还不够完善

  针对全面推广的难度,焦雅辉在接受采访时提到,目前我们的社会征信体系还不够完善。在“先诊疗后付费”模式试点中,虽未出现大面积的恶意欠费逃费,但个别地区还是有患者逃费现象发生。若是没有医保的患者恶意逃费,医院不能获得医保补偿,也无法向患者追讨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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