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卫生局“三定”方案突出公共卫生职能

2017-06-04 09:56 来源:网友分享

  北京市卫生局职责得到进一步拓展,并新增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的有关职责,同时突出行业管理要求、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职a责。这是北京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雷海潮在北京市卫生局“三定”方案新闻通报会上透露的信息。

  雷海潮介绍,调整市卫生局“三定”方案,是北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2012年10月22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北京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即:“三定”方案。新“三定”方案中,北京市卫生局的职责得到进一步拓展和加强,新增了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的有关职责,同时还强化了三项职责:

  一是按照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的要求,强化对北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加强卫生发展规划、资格准入、规范标准、服务监管等行业管理。

  二是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健康促进、老年卫生、妇幼卫生、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

  三是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职责,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健全完善康复、护理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

  “三定”方案对市卫生局主要职责的调整,带来了内设处室发生较大变化。北京市卫生局原有20个处室,13个涉及到调整,占65%。

  北京市卫生局通过新“三定”方案调整,一是强化了首都医药卫生协调职责,新设 “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并加挂“研究室”牌子;二是强化食品安全标准有关职责,新设“食品安全标准处”;三是强化社会办医服务职责,新设“社会办医服务处”,并加挂“规划发展处”牌子;四是强化健康促进职责,新设“健康促进处”,并加挂“爱卫会办公室”牌子;五是强化康复护理以及医疗服务监管职责,新设“康复护理与医疗服务监管处”;六是强化公共卫生综合管理职责,将“疾病控制处”更名为“疾病预防控制处”,并加挂“公共卫生管理处”牌子;七是强化老年卫生工作职责,将“妇幼与精神卫生处”更名为“老年与妇幼卫生处”,并加挂“精神卫生处”牌子;八是加强与港澳台卫生合作交流,“国际合作处”加挂了“港澳台办公室”的牌子。

  同时,还对原有内设处室进行了精简归并和整合,一是将组织处、宣传处、统战处、人事处等4个处室,整合为“ 党群工作处”、“干部人事处(人才处)”等2个处室;二是将办公室与安全保卫处合并,成立“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

  雷海潮表示,北京市卫生局要以实施新的“三定”方案为契机,加快转变机关职能,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更好地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开创首都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目前,北京市卫生局正在积极稳妥地开展人员定岗工作,预计年底前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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