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调委”解决医患纠纷“大问题”

2017-06-04 11:42 来源:网友分享

  杀医、伤医、武力袭击医院及医务人员……这类事件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呈愈演愈烈之势,许多医疗纠纷甚至发展成群体性和暴力性案件,破坏了正常医疗秩序,直接影响了就医环境和社会和谐稳定。

  然而,记者在广东省珠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医调委”)的工作台账上却看到了另一番令人鼓舞的境况……

  70多岁的老人为夫“讨公道”,3年来多次到卫生部、省卫生厅和信访办等部门上访,积怨很深。市医调委受理案件后,调解员轮番与她拉家常、谈心、作心理疏导,老人终于放下思想包袱与医院达成调解协议。

  患者吴某与医院发生纠纷,曾持刀威胁院领导后被公安机关拘留,经市医调委多次有针对性劝导,反复做医患双方工作,最后患者与医院达成3万元赔偿协议。

  政府主导搭建医调平台

  “与庞大的人民调解案件数相比,医疗纠纷所占比例并不算大,但对社会秩序、社会关系的破坏力不可小觑。医疗纠纷是一类新型社会矛盾,有别于传统民间纠纷,往往具有事发突然、激化程度高、专业性强、调解难度大的特点。”珠海市司法局局长李秉勇对记者说。

  李秉勇说,以往化解医患纠纷的三部曲――医患私了、行政处理、司法诉讼难以彻底解决问题,而村(居)、镇(街)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对此类矛盾纠纷的化解感到有点力不从心,普通调解已不能化解专业领域里的矛盾纠纷,针对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变化,珠海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支持下,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搭建专业性调解新平台。

  2011年12月29日,珠海医调委正式挂牌成立。这是珠海市负责医疗纠纷调解完全中立的第三方调解组织,医调委与医患双方均无利益关系,具有中立性、群众性、专业性、公益性,它的成立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具体体现,采取“司法行政牵头,相关部门指导支持,财政保障(政府购买服务),医调委独立运作”的“珠海模式”。

  据介绍,截至2013年11月8日,珠海市医调委共接待医疗投诉300余宗、立案受理医疗纠纷189宗(其中死亡案件74宗、有过激行为案件45宗),目前已调解成功174宗,调解协议履行率100%,诉求总金额5967.62万元,结案总金额1394.87万元,医患双方无一例强制执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广东省司法厅厅长严植婵多次到医调委调研并给予高度赞扬:“珠海市医调委成立时间不长,但做了大量工作,探索、建立了适合解决当前医患纠纷实际情况的模式,整个框架、工作的开展、保障、运行都带来了好的效果、好的威信。”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最近在广东省珠海市司法局调研时,对该医调委给予高度评价。

  据介绍,今年8月28日,珠海医调委主任孙德坤作为广东省模范调委会唯一代表出席了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并领回“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奖牌。

  制度设计保第三方地位

  “医患纠纷越来越尖锐,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医疗规范、信息不对称、过度维权、社会医闹问题,也有解决方式问题。

  解决医患纠纷是政府必须面对的问题,也是政府责任所在。”珠海市卫生局局长李力告诉记者,过去医患纠纷出现后,主要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行政调解,由于现行医疗体制问题,涉及纠纷的患者普遍认为,医院是卫生行政部门“儿子”,你“一家人”和“我”解决纠纷不能处于平等地位,不能公平对待“我”。这种角色混淆,不利于医患纠纷解决,在卫生行政部门行政调解或解决中,哪怕工作人员已经偏向患方,患方仍然会持不相信态度。

  因此,珠海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解决医患纠纷重在制度设计,要让“第三方”来介入,实现公正、中立,由改变“解决的方式”来达到实体公正。引入一个与医患双方没有利益冲突的“第三方”调解机制,既拓宽百姓诉求渠道,又有利于医患矛盾纠纷化解。

  李秉勇告诉记者,根据市委社会管理创新要求,2011年7月,市政府将位于市中心一套面积55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调拨给市医调委无偿使用,市财政局将市医调委10名专调员的聘用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每年50万元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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