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局:仅选大医院定点无法报销为误传

2017-06-06 08:33 来源:网友分享

  24日,一条“你再不定点社区医保,4月1日起看病没得报销!”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微博传播开。广州市医保局当即对此消息紧急澄清,称为了强化社区首诊、双向转诊,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新政策提出,4月1日起,新办理门诊选点手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须在选定社区医院(俗称“小点”)后,方能办理其他选定医疗机构(俗称“大点”)的选定手续。同时,4月1日前已选“大点”,且4月1日后仍未选“小点”的参保人,仍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根据医保报销政策规定,目前职工医保参保人在选定定点医院进行门、急诊治疗时,医保基金每月将给予最高300元上限药费、诊疗费报销。属于目录内的药品、检查(如常规的注射、静脉注射、心电、血常规等),都可以依比例进行报销。

  为了鼓励参保人更多地在基层医院就医、诊疗,处理一些简单疾病,职工医保参保人到社区医院(俗称“小点”)门诊就医,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为80%;若经“小点”首诊并经转诊后30日内,再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俗称“大点”)门诊就医,报销比例为55%,而不经社区医院首诊和转诊,直接去“大点”门诊就诊,报销比例仅为45%。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今年4月1日起,新办理门诊选点手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必须在选定“小点”后,方能办理“大点”的选定手续。

  但是,目前已选“大点”而未选“小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2015年4月1日后仍可在“大点”记账结算,但只能按未经转诊的门诊支付比例结算,即仍可享受45%的报销待遇。市医保局还补充说明到,期间,若符合条件需变更“大点”的参保人,也须在先选定“小点”后,才可以改“大点”。

  该负责人还表示,新的转诊机制将完全在电脑上进行,不再需要社区基层医生填写老旧的三联单。只需在社区就诊后由社区医生进行系统操作,转介到选定定点医院或无需选点的专科医院(脑科、儿科、产科等),即视为转诊成功。

  基层医生的单次转诊在30天内有效,这期间患者在大医院内无论进行多少次门诊治疗,均可享受55%的医保报销,前提是300元的月度限额(职工医保)、1000元的年度限额(居民医保)额度未使用完。另外随着家庭医生制度在广州陆续铺开,由家庭医生开出的转诊单也将被认可,只是在转诊时必须通过所在基层医院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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