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8 10:08 来源:网友分享
昨天,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调整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标准仍与2016年度持平。
老年居民筹资标准由860元/人·年提高至90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500元/人·年,个人缴费400元/·年。
其他居民筹资标准由910元/人·年提高至96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480元/人·年,个人缴费480元/人·年。
学生儿童筹资标准由580元/人·年提高至63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480元/人·年,个人缴费150元/人·年。
大学生筹资标准由550元/人·年提高至60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480元/人·年,个人缴费12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