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9 20:09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潘怜蕾
目前中国医院在药品采购上有多种模式,有一些医院是通过政府的集中招标来进行采购的,在医药企业中标之后医院就根据当时中标的价格进行购买。这样做成功取消了药品的15%加成,目的是为了防止医院和医生个人在采购过程中拿回扣,但是目前来说效果仍不显著。
取消15%药品加成 医生为何还会多开药?
其实在业内已经有了所谓"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医生和医院在药品部分的收入主要包括15%的加成、医药商的返利和回扣。因此虽然第一个部分也就是加成被明令取消了,但是医生仍旧可以拿回扣。他们只需要多开一些处方,增加药品购买的数量,就能根据数量提取相应回扣。
药企不给返利 医院不卖你的药
其实对此,医药企业也颇感无奈。因为即使这些企业中标了,但是由于药品种类繁多,医院可以选择的情况就更多。而如果不能进入医院销售,那企业就无法获得利益,中标也没有什么价值。而不少医院则表示,如果不给返利医院就不会售卖该企业的相关药物,因此企业不得不给医院返利。
回扣不一定是现金交易
当然有医生会坚称:我从未收过回扣。这样的好医生肯定存在,但是不是全部呢?也肯定不是。至于医院,则必定都得到过药品供应商的返利,这是确定无疑的。不过,随着时代发展,贿赂形式早就不只有现金这一条门路,药品的返利、回扣等也是,隐性返利方法多种多样。
随着国家对医院和医生个人在药品中间过程拿回扣、拿返利现象的严打,以及不断被提出的新政策、新法规,现在这种不正之风正在逐渐减少,而未来一定会全部消失。作为医生和医院,更要有"医德",不要被利益蒙蔽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