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自发性质量检测受限

2015-07-02 15:45 来源:网友分享

  近期扎堆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很多都是由自发性的食品检测引发的,作为卫生部门,应该加大对食品质量的监管力度,而不是用规范检测程序来转移视线。

  市质监局近日规定,今后检验机构不能依据产品标准开展全项检验,仅使用方法标准或者参数标准进行参数检验的,不得在报告中作出产品质量的判定。同时,检验机构需制定结果复检程序,在出现检验结果不合格时,须通过内部或其他卫生、农业行政等共同认可的复检机构进行复检确认。

  此外,质监局还强调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印章。未经检验机构同意,委托人不得擅自使用检验结果进行不当宣传。而若检验发现食品中含有重金属和非食品添加物质等安全风险时,须及时向相关食品行业监管部门报告。

  近年来食品安全的问题广受关注,消费者在选择食品时要注意观察食品包装上是否有上述标志(QS、绿色食品、保健食品),带有这些标志的是获得国家检测许可生产的产品。所以在选购食品时一定要留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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