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4 10:31 来源:网友分享
病情轻重不一,重者可因急性心力衰竭和心律失常死亡,轻者症状不明显,至慢性期形成扩张型心肌病始发现。
1、急性期
新发病,临床症状明显而多变,病程多不超过6个月。轻型症状,以乏力为主,其次有多汗、苍白、心悸、气短、胸闷、头晕、精神不振等。检查可见面色苍白、口周可有发绀、心尖部第1心音低钝、可见轻柔吹风样收缩期杂音、有时有期前收缩。中型较少。起病较急,除前述症状外,乏力突出,年长儿常诉心前区疼痛。起病较急者可伴恶心、呕吐。检查见心率过速或过缓,或心律不齐。患儿烦躁、口周可出现发绀、手足凉、出冷汗。心脏可略大,心音钝、心尖部吹风样收缩杂音,可有奔马律和(或)各种心律失常。血压低、脉压差低,肝增大,有的肺有罗音。重型少见,呈暴发性,起病急骤,2天内出现心功能不全或突发心源性休克。患儿极度乏力、头晕、烦躁、呕吐、心前区疼痛或压迫感。有的呼吸困难、大汗淋漓、皮肤湿冷。小婴儿则拒食、阵阵烦闹、软弱无力、手足凉、呼吸困难。检查见面色灰白、唇绀、四肢凉、指趾发绀、脉弱或摸不到、血压低或测不到。心音钝,心尖部第1心音几乎听不到,可出现收缩期杂音,常有奔马律、心动过速、过缓或严重心律失常。肺有罗音、肝可迅速增大。有的发生急性左心力衰竭、肺水肿。病情发展迅速,如抢救不及时,有生命危险。
2、迁延期
急性期过后,临床症状反复出现,心电图和X线改变迁延不愈,实验室检查有疾病活动的表现。病程多在6个月以上。
3、慢性期
进行性心脏增大,或反复心力衰竭,病程长达1年以上。慢性期多见于儿童,有的起病隐匿,发现时已呈慢性;有的是急性期休息不够或治疗不及时而多次反复,致成慢性期。常拖延数年而死于感染、心律失常或心力衰竭。
1、实验室检查
(1)血清心肌酶检查 可见GOT(谷草转氨酶),LDH(乳酸脱氢酶)、CPK(肌酸激酶)等升高,尤其以LDH同工酶LDH1及CPK同工酶CPK-MB升高意义大。肌钙蛋白(TnI或TnT)增高。
(2)病毒学检查 确诊指标为患儿心内膜、心肌、心包(活检或病理)或心包穿刺液检查,发现以下之一者:①分离到病毒;②用病毒核酸探针查到病毒核酸;③特异性病原抗体阳性。
参考依据为:①自患儿粪便、咽拭子或血液分离到病毒,且恢复期血清同型抗体滴度较第一份血清升高或降低4倍以上;②病程早期患儿特异性IgM抗体阳性;③用核酸探针从患儿血肿查到病毒核酸。具有以上阳性结果之一者结合临床表现可考虑心肌炎系病毒引起。
2、其他辅助检查
(1)X线检查 心脏可扩大呈球形,透视下心搏减弱。心力衰竭时可有肺淤血水肿。
(2)心电图 心电图主要表现Ⅰ、Ⅱ、aVFV5、V6等导联ST段下降T波低平、倒置、双向严重者ST段抬高,呈单向曲线,并伴有深Q波,似成人心肌梗死的图形,说明有严重的心肌损害,可有各种心律失常的表现:期前收缩,室上性或室性心动过速,心房扑动、颤动,房室窦房束支传导阻滞等。
(3)超声心动图 可见心脏扩大搏动减弱及心功能减退等。
对本病诊断标准不能机械搬用,有些轻症或呈隐匿性经过者易被漏诊,只有对临床资料进行全面分析才能作出正确诊断。1999年9月在昆明召开了全国小儿心肌炎、心脏病学术会议,经与会代表充分讨论于1994年5月在山东威海会议制订的《小儿病毒性心肌炎诊断标准》。现将修订后的诊断标准刊出,供参考。
1、临床诊断依据
(1)心功能不全、心源性休克或心脑综合征。
(2)心脏扩大(X线、超声心动图检查具有表现之一)。
(3)心电图改变:以R波为主的2个或2个以上主要导联(Ⅰ、Ⅱ、aVF、V5)的ST-T改变持续4天以上伴动态变化,窦房传导阻滞、房室传导阻滞,完全性右或左束支阻滞,成联律、多形、多源、成对或并行性期前收缩,非房室结及房室折返引起的异位性心动过速,低电压(新生儿除外)及异常Q波。
(4)CK-MB升高或心肌钙蛋白(cTnI或cTnT)阳性。
2、病原学诊断依据
(1)确诊指标自患儿心内膜、心肌、心包(活体组织检查、病理)或心包穿刺液检查,发现以下之一者可确诊心肌炎由病毒引起。
1)分离到病毒。
2)用病毒核酸探针查到病毒核酸。
3)特异性病毒抗体阳性。
(2)参考依据有以下之一者结合临床表现可考虑心肌炎系病毒引起。
1)自患儿粪便、咽拭子或血液中分离到病毒,且恢复期血清同型抗体滴度较第1份血清升高或降低4倍以上。
2)病程早期患儿血中特异性IgM抗体阳性。
3)用病毒核酸探针自患儿血中查到病毒核酸。
3、确诊依据
(1)具备临床诊断依据2项,可临床诊断为心肌炎。发病同时或发病前1~3周有病毒感染的证据支持诊断者。
(2)同时具备病原学确诊依据之一,可确诊为病毒性心肌炎,具备病原学参考依据之一,可临床诊断为病毒性心肌炎。
(3)凡不具备确诊依据,应给予必要的治疗或随诊,根据病情变化,确诊或除外心肌炎。
(4)应除外风湿性心肌炎、中毒性心肌炎、先天性心脏病、结缔组织病以及代谢性疾病的心肌损害、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原发性心肌病、原发性心内膜弹力纤维增生症、先天性房室传导阻滞、心脏自主神经功能异常、β受体功能亢进及药物引起的心电图改变。
1、卧床休息
卧床休息可预防急性期心肌内病毒复制的增加。因此,急性期至少完全卧床8周,待心影恢复正常、心电图改变明显好转后,开始轻微活动;恢复期至少半天卧床6个月;心脏增大者卧床6个月以上,至心脏明显缩小;有心力衰竭者严格卧床,至心力衰竭控制稳定、心脏检查明显好转,再开始轻微活动。
2、针对心肌的治疗
高浓度大剂量维生素C对纠正休克、促进心肌病变恢复,是临床上常用的治疗药物之一。肌苷也是目前临床上常用的辅助药物之一。危重患儿抢救时。也可加用能量合剂或极化液,静脉滴注。
3、肾上腺皮质激素和免疫抑制药
肾上腺皮质激素主要作于抢救心源性休克和三度房室传导阻滞,对其他治疗无效者也可试用。
4、合并心力衰竭及心源性休克的处理
对并发心力衰竭及心源性休克者必须及时予以积极的处理。处理原则与一般心力衰竭及心源性休克相似,包括洋地黄的应用、血管扩张药、磷酸二酯酶抑制剂、利尿药及扩容纠正酸中毒等,但在洋地黄应用时应注意在心肌炎急性期,心肌对洋地黄敏感,易出现毒性反应,应避免快饱和,用药剂量也应适当减少。
5、心律失常的治疗
心律失常必须积极治疗。室上性心动过速洋地黄治疗有效,室性心动过速可用利多卡因或胺碘酮静滴。如室性心律失常虽经积极治疗仍快速进展至室性纤颤(这种情况在小婴儿更易发生)应即刻予以直流电复律。如发生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应安置心内膜起搏器。因心律失常可发生在心肌炎恢复后很长一段时间,因此,心肌炎患儿康复后需长期随访。
6、其他治疗
近年来有静脉应用人血丙种球蛋白治疗儿童心肌炎的报道。在一些病例可应用左心室辅助装置和主动脉球囊泵来支持心血管系统,而在另一些患儿还可应用体外膜肺氧合治疗。必要时,这些装置可挽救患儿生命,因而在年长儿可考虑为一种治疗选择。一些重症难治病例,心脏移植可作为最后治疗手段。
温馨提示:
食疗上可服用菊花粥、人参粥等,可按医嘱服用西洋参,有利于心肌炎的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