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7 08:42 来源:网友分享
一、总则
目的
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校的肺结核病暴发流行疫情,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师生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安定和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照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原则,构建肺结核暴发疫情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确保社会稳定和教学质量的发展。
工作原则:依法处置,科学应对;加强监测,及时处置;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专群结合,以专为主。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
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
二、指挥体系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肺结核病疫情暴发流行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本预案。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应急指挥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全校肺结核病疫情暴发流行应急处置的日常事务。
学校邀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组负责对疫情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小组应急指挥提供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参与应急指挥。
三、疫情确认
暴发的定义:指某一集团,某一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由同一传染源感染,发生较一般预想要多的结核病患者的情况。一般来说,一个群体1个月内连续发现3例以上(含3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肺结核病人即为暴发。
肺结核病例及疫情的判定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结核病分类标准”和《全国结核病防治手册》进行判断,我市结核病暴发疫情应报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判定。
四、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
建立肺结核病情监测网络,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上级相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卫生院、各村校等相关单位构成。对发现的可疑情况进行实时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乡小学监测信息进行收集,并向上级汇报。
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肺结核病人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4.2.2报告内容
在报告学校肺结核疫情时,要详细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波及的范围、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下步工作计划等。
报告时限和程序
当发生肺结核暴发疫情时,疫情暴发学校应在24小时内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再向县教育局或县级疾病控制中心报告疫情。
五、应急响应
根据卫生部门确认的病例,协助卫生人员对病例开展个案调查,了解其活动范围,确定密切接触者人数及分布,并进行密切接触者筛查。了解所有密切接触者是否有可疑肺结核症状,并即时统计和上报。
应急处理小组全体成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在接到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核实诊断,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切断传播途径,采取病人隔离治疗等必要的防制措施,防止疫情的扩散。
肺结核疫情处置中的健康教育
加强学校师生及周边生活居民区的结核病的防制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及人民群众防病意识。健康教育重点介绍结核病的传染源、传播途径、临床表现、结核感染与发病的关系、预防性治疗的意义等,提高广大群众对结核病防治的认知水平,防止社会恐慌情绪的出现。
结束响应
暴发现场两周内无新发肺结核病例出现,污染源已隔离,传递环节中断,暴露者或易感者明显减少,根据上级指示,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确认暴发终止,提出报告,经上级政府决定,结束本次应急响应。
侵入不同部位表现不一。肺结核早期或轻度肺结核,可无任何症状或症状轻微而被忽视,若病变处于活动进展阶段时,可出现以下症状:
多在午后体温升高,一般为37~38℃之间,患者常伴有全身乏力或消瘦,夜间盗汗,女性可导致月经不调或停经。
1、肺部结核
咳嗽、咳痰是肺结核最常见的早期症状,痰内带血丝或小血块。
2、胃部结核
临床表现很不一致,有些无症状或很轻微,有些类似慢性胃炎、胃癌、多数似溃疡病,患者有上腹部不适或疼痛,常伴有反酸嗳气,腹痛与进食无关。幽门梗阻所表现的呕吐多以下午、晚间为重,呕吐物为所进之食物,不含胆汁,潜血可为阴性,呕吐后腹胀减轻。除胃症状外还可伴全身结核症状,如乏力、体重减轻、下午发烧、夜间盗汗等。体格检查上腹有时可触及不规则的包块,有幽门梗阻时,在上腹部可见胃型、蠕动波及震水音。
3、肝结核
最常见的症状为发热和乏力。其他症状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腹泻。发热多在午后,有时伴畏寒和夜间盗汗;有低热者也有弛张型者,高热可达39~41℃。身患结核病者可长期反复发热。
4、肠结核
临床表现在早期多不明显,多数起病缓慢,病程较长,如与肠外结核并存,其临床表现可被遮盖而被忽略。因此,活动性肠外结核病例如出现明显的消化道症状。
诊断
根据病因、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即可确诊。
治疗
在确定治疗原则和选择疗法之前,应确定结核病的类型和现阶段病灶进展及好的情况,并检查肺以外其他部位有无活动性结核存在。同时遵循以下治疗原则:
1、早期病变中的细菌多,药物容易发挥作用;
2、剂量适宜既能发挥最大杀菌或抑菌作用,同时患者也易耐受,毒性反应不大;
3、联合用药可防止耐药性产生,联合用药还可针对各种代谢状态细菌及细胞内外菌选药,已达到强化药效的目的;
4、用药不能随意间断,间歇疗法在剂量及间隔上有特定要求,用法也有一定规律,不属间断疗法;
5、化疗要坚持全程,目的在于消灭持存菌,防止复发,全程不一定是长程。
只有遵循以上五个原则、早期、适量、联合、规律、全程,才能确保治疗彻底。
结核病是由结核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结核菌可能侵入人体全身各种器官,但主要侵犯肺脏,称为肺结核病。
结核病是青年人容易发生的一种慢性和缓发的传染病。潜伏期4~8周。其中80%发生在肺部,其他部位(颈淋巴、脑膜、腹膜、肠、皮肤、骨骼)也可继发感染。人与人之间呼吸道传播是本病传染的主要方式。传染源是接触排菌的肺结核患者。随着环境污染和艾滋病的传播,结核病发病率越发强烈。除少数发病急促外,临床上多呈慢性过程。常有低热、乏力等全身症状和咳嗽、咯血等呼吸系统表现。
检查
1、涂片检测
将患者的痰或是其他部位的体液制成涂片在镜下检测患者的阴、阳性。
2、X线检查
不但可早期发现结核,而且可对病灶的部位、范围、性质、发展情况和效果作出诊断。
3、结核菌素试验
(1)阳性 表示结核感染,但并不一定患病。稀释度一作皮试呈阳性者,常提示体内有活动性结核灶。
(2)阴性 提示没有结核菌感染。但仍要排除下列情况。①结核菌感染后,需4~8周变态反应才能充分建立;所以在变态反应前期,结素试验可为阴性。②应用糖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者营养不良以及麻疹、百日咳患者,结素反应可暂时消失。③严重结核病和各种危重患者对结素无反应。④其他:如淋巴免疫系统缺陷(白血病、结节病)患者和老年人的结素反应也常为阴性。
4、淋巴细胞培养+γ干扰素释放试验
比结核菌素试验(PPD)皮试更敏感和更特异,不受既往卡介苗注射的干扰,但不能区分隐性感染或活动性结核。
5、分子生物学方法
PCR-T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