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31 06:58 来源:网友分享
由机械性摩擦等物理因素,可引起的皮肤损伤,称为物理性皮肤病。
1. 鸡眼
是局部长期受压或摩擦所引起的圆锥形角质增生。
临床表现:皮损为淡黄色圆锥形角质栓,其尖端深入皮内,基底露在表面,状如鸡眼。行走或站立时,因尖端压迫剌激真皮内末稍神经,产生疼痛。好发于足底及足趾,青壮年多见,病程缓慢,不易自愈。
2. 胼胝
俗称强子。是因局部长期受压或摩擦所引起的角化斑片。
临床表现:皮损为圆形或不规则形角化斑块,呈黄色,表面光滑,边界不清楚,触之坚硬,有明显压痛。好发于足底、手掌等易于受压和摩损的部位。
组织病理:表皮角化过度,可超出正常角质层的数倍,真皮正常。
3. 褥疮
多见于长期卧床和瘫痪患者,由于局部组织的血管神经受压,影响血运,发生营养障碍,导致全层皮肤坏死。
临床表现:早期皮肤潮红或苍白,以后发生水泡、摩烂,最后形成深度溃疡。容易继发感染,甚至引起败血症。好发生在接触床褥的突出部位,如骶尾部、髋部及肩胛部。
4. 冻疮
临床表现:由寒冷引起的皮肤炎性改变叫冻疮,每遇冬季发病。好发于肢端,尤其多见于手指、足趾及耳廓。局部皮肤呈暗红、紫红色肿块或硬结,严重者形成溃疡甚至黑色坏死。
1 病史询问:
1)曝光史(季节、光源、时间、潜伏期)。
2)可能接触的光敏物(清洁剂、染料、化妆品、嗜好、职业特点等)。
3)既往光敏史。
4)家族史。
2 体检:皮损部位、皮疹形态。
3 光生物学试验:
1)最小红斑量测定(MED): 一定距离,机体对uv照射后12小时产生可见红斑所需的照射时间。
2)光激发试验:单一波长照射非皮损非暴光区,观察皮损是否出现。
3)光斑贴试验:将可疑光敏物分2份,分别置于非暴光的腰部两侧,48小时后除去一处试验物,不暴露于光线下作为接触反应的。
4) 试验诊断另一处暴露于uvA(320nm)下,再做48小时观察,若两处均(+)--接触过敏反应若两处均(-)--非接触过敏反应,非光敏反应只照射部位(+)--光接触过敏;照射处比未照射处更明显----接触过敏反应+光接触反应。
由机械性摩擦等物理因素,可引起的皮肤损伤,称为物理性皮肤病。比如鸡眼,冻疮等。那么应该采取防治措施有以下几方面:
1. 避免日晒(窗玻璃只滤过uvB),着长袖衣,查找光敏物,避免接触。
2. 遮光剂的应用:化学性遮光剂:可吸收uvB 、uvA(部分) ,如:对氨基苯甲酸、水杨酸。物理性折光剂:可反射或散射uv波和可见光,如:二氧化碳霜、氧化锌霜、炉甘石洗剂。
3. 药物治疗:
(1) 避光药:维生素类:维生素B2可降低皮肤的光敏性;烟酰胺为维生素PP代谢物,能阻碍光代谢产物(色氨酸代谢物)犬尿酸的合成,降低光敏性;β族胡箩卜素可吸收300—600的光谱。氯喹:对色素颗粒具有高度亲和力,在皮肤中形成复合物,而具有抗紫外线的作用。反应停:对慢性光毒性皮肤病有效。
(2) 抗组织胺药:
(3)激素:
(4)维甲酸类。
第一、对过敏体质的人,如虱子、毛虫、蚊子的叮咬,遇到荨麻、漆树等有瘙痒感觉的人,在饮食上最好不要吃鱼、虾、蟹、牛奶、蛋、酒、杨梅等食物。
第二、对湿疹类反复发作的皮肤病,食用鱼虾腥味病情往往会加重,因此要忌食茶、酒和辛辣的刺激性食物。
第三、对于婴儿皮肤过敏症,最好在其食物中少放食盐,不吃鸡蛋、牛乳与海味食物。
第四、对于某些因吃雪莱、油菜、苋菜等感光物质发生代谢障碍而引发的皮肤病人,必须禁食此类蔬菜,如果说已经食用了,那么最好是避免阳光的照射。
第五、由于食用海鲜或者螺类而引发的皮肤病,最好的办法就是对此类食物忌口。
第六、对于患有神经性皮炎的人,要避免食用辛辣或含有香料的刺激性食物,同时不能吃的还有酒、浓茶与咖啡。
第七、对于粉刺类皮肤病患者,不能吃多油脂的食物,酒类与糖果类食物也应少吃为佳。
第八、一般的皮肤病人,只要身体上有瘙痒症状,腌制品,咸肉,动物油、蚕豆、豌豆与竹笋食物都不宜食用。
第九、患有炎症的皮肤病人,对于罐头食品、醋酸、咖啡、红茶、辣椒等刺激性食物应忌口。
第十、皮肤病患者都应当以淡食为主,因食盐含有潴留水钠,会加剧炎症的痒感,因此,不能在日常生活饮食中食得太过咸。
至于平时常有鳞屑脱落的皮肤病患者,多吃能补充高蛋白质、高热量与高维生素的食物能更加容易根治由于营养不良引起的皮肤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