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1 08:56 来源:网友分享
6月7日,鸿茅国药发布声明表示,近期由于部分自媒体对鸿茅药酒的虚假、不实报道,给全国消费者、经销商及零售药店造成了很多困扰和不便,为此,对五大热点进行了回应。
回应称,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历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对鸿茅药酒(规格:500ML)进行了多次监督抽检,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
声明指出,鸿茅药酒的豹骨和人工麝香购买、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鸿茅药酒处方中所用附子(制)、天南星(制)、半夏(制)不属于毒性中药品种;鸿茅药酒为甲类非处方药的审批结果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声明中还强调,鸿茅药酒配制技艺的非遗认定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有关规定。
声明指出,该公司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注册工艺组织生产,产品符合质量标准,鸿茅药酒作为非处方药的遴选、审批过程符合法规要求。
以下为声明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