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9 17:29 来源:网友分享
备受关注的个人医疗账户转投商业健康保险政策有了最新的进展。记者昨日从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目前该市已有两家保险公司通过审核获得了外包医疗保险服务业务,市民可用个人医疗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记者从相关业务承办保险公司获悉,自《广东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引入市场机制扩大试点工作方案》出台后,中山市是省内首个落实该政策的城市。
【政策规定】
个人账户不足部分由个人垫付
【保险公司】
制定“个投商”专有产品应对新政
根据《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投保商业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中人社发〔2012〕230号)的有关规定,若本市参保人有意愿投保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等资料,前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和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各营业网点办理投保手续。
据悉,为应对新政,中国人寿中山分公司共推出了四款相关产品,其中有三款为社保专属产品。
中国人寿中山分公司透露,目前包括社保专属吉祥卡(A、B两款)为200元/250元/人/年,保障内容主要包括意外身故、疾病身故、意外残疾、重症监护津贴、意外、疾病住院津贴等,其中意外身故及意外残疾保障金额10-15万元不等,重症及疾病监护津贴30-90元/天不等;而长险部分,护理保险和重症疾病保险每份500元,除了重症疾病保险之外,以上其他险种都是专门为个人医疗账户购买商业保险而制定的专有业务。
早在2011年,中山市政府就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增加财政社会保障投入、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举措,并于次年的常务会议已正式审批通过相关决议,允许参保人个人医疗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去年7月份,中山市政府通过《关于调整我市社会医疗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明确“允许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投保商业健康保险”,8月份出台了《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投保商业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个人账户投保商业保险公司产品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用报销型、重大疾病类、残疾保障型、长期护理医疗保险等产品;参保人投保定点商业保险公司经备案的健康保险产品,个人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保费时,不足部分由参保人个人支付。
从去年年底开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及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被市保险行业协会确定为两家个人医疗账户投保商业健康保险的首批承办单位。
【市场反映】
对新政认知程度不高全市仅百余人参与
虽然中山早在去年就下发了个人医疗账户购买商业保险的相关文件,但市民对此认知程度并不高。“现在主要还是在推广阶段,还有相当部分的投保人并不知道有这些扩展业务。”中国人寿相关负责人透露,“从业务启动开始,到现在大概有一百多个客户用个人医疗账户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
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市启动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市民不超过300名。据市场反映,目前仍有大部分投保人对这一政策不甚了解。据保险公司透露,中山全市有30多万参保人符合相关“个投商”业务条件,市场潜力巨大,关键是推广工作要做到位。
人社局表示,加强在医疗保险中引入市场机制,是提高医保惠民水平的重要措施,这将深化目前的中山医药体制改革道路,“而要形成有中山特色的医保引入市场机制模式,保障参保人权益则是引入市场机制试点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个人医疗账户购买商业保险是好事,但我们同样也关注引入市场机制后,政府部门在加强监督管理、杜绝漏洞隐患方面的举措。”昨日,在库充卫生站看病的市民刘毅强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个案】
以护理保险为例。投保人甲,投保某保险公司护理保险4份,年交保费2000元,缴费期10年。合同生效后因意外事故或生效180日后因疾病达到护理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保险公司于首次给付日及以后的月给付对应日向被保险人给付护理保险金1076元,共领取5年(保证领取共64560元),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的领取年限届满前身故,受益人可继续领取未满年限部分的护理保险金直至约定的领取年限届满。
【指引】
社保个账余额
查询办法
参保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自己的个账余额:
1.拨打劳动保障热线12333咨询。
2.到医院或者社保定点药店圈存。
3.上网查询,具体步骤:
(1)电脑登录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
(2)点击服务大厅中“个人业务选项”
(3)需在“普通用户登陆”中,填写身份证号码及社保卡号码进行登录
(4)在“我的社保”栏,点击“基本资料”查询项下“医疗基本资料查询”,再选中其中的“医疗待遇查询”,即可查询到卡内医保个账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