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5 20:54 来源:网友分享
《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下月施行,目前全市在11个区设置了135个社区未成年人服务中心,每个区指定1-2个福利机构作为困境未成年人临时托管场所,对需要临时或应急庇护的困境未成年人开展托管、寄养服务。
5月1日起,《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开始实施。这是我市第一个针对未成年人的地方保护法规。昨天,由市民政局、团市委主办,市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司法局、妇联等共同参与的“保护儿童,关爱成长,远离伤害”宣传活动,在山西路青年广场举行。
据了解,2014年,我市被国家民政部确定为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城市。市人大常委会去年底通过“未保条例”,围绕流浪乞讨、监护缺失、留守流动、家庭暴力、特殊困难等5类困境未成年人,在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方面探索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