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1 08:20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 常友绿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一直以来都是人们所讨论和争议的话题,在新形式下所出现的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也总是会引起大家的恐慌与害怕。近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所提出的立案将此困扰打破,有望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吧。
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记者罗沙 杨维汉)记者15日从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获悉,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今年有望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大修,将为解决新形势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供法治保障。
据悉,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今年将重点推进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和修改说明经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预计将提请2019年10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初次审议。
据了解,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今年将抓紧形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和修改说明,争取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同步具备提请审议条件,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顺利有效审议相关法案做好基础准备。同时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内容的协调配合,解决原有法律中存在的交叉重复、空白盲点等问题,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这次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是大修改,条文增加一倍,校园欺凌等问题在其中都有反映。”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事务室副主任刘新华说,同时还将研究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同步进行。
校园欺凌一直都是家长心头的大病,由校园欺凌所引起的学生自杀事件数不胜数,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是由家庭的结构氛围、父母的管教、老师的教育方法、学习的压力、同学之间的相处以及社会的环境风气、不利因素的诱惑,导致未成年人的心理歪曲以及行为偏差问题。
再加上青少年对自身外貌、能力、家境、成绩、表现、习惯等的自我认同度等原因,青春期的孩子极易产生落差,由此心理发生剧变,造成心理扭曲变形,从而做出欺凌同学,进行犯罪来满足扭曲的心灵,被欺凌的学生也逐渐恐惧集体、厌恶社会、自我否定,从而抑郁导致轻生行为,造成众多家庭的悔恨和遗憾。
由此可见,重视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应由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共同努力,家庭要重视自己的孩子,给孩子一个阳光快乐的家庭;学校要努力做到不轻视任何一个学生,注重保护学生的隐私及自尊;社会要严整网络信息,让孩子少接触阴暗负面的能量,共同努力,让未成年人从心理上进行蜕变,扭转歪曲心理,改变行为偏差,做阳光向上的未成年人。